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花都至从化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802MA4UP0ER87 | 建设单位法人:何利军 |
文志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市黎溪镇****管理中心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至**高速公路**至**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
经度:113.37122,113.37528 纬度: 23.45176,23.6050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1 |
穗环管影〔2020〕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9244 |
2374.19 | 运营单位名称:**** |
****1802MA4UPOER8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研究院****公司 |
914********857836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900MA53F6007Q | 竣工时间:2022-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hdi.cn/newscentre/info.aspx?itemid=1608 parent lcid=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1、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 米的长度累计不得达到原线路长度的30%及以上。 2、项目变动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不得达到原敏感点数量的30%及以上。 | 实际建设情况:1、线路无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路段 2、项目的变动未导致声环境敏感点增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线路总长18.711km | 实际建设情况: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线路总长17.916km |
线路长度减少0.795km,是由于起点与机场第二高速顺接,实际建设时起点由桩号K1+000变为桩号K1+794.954,终点桩号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以隧道形式穿越蟾蜍石森林公园:狮子岭隧道960m(桩号K6+170~K7+130)、白石隧道650m(K7+920~K8+570),隧道施工方法采用新奥法施工; 3、以隧道形式穿越**潭森林公园:白石隧道处960m(K8+570~K9+530),隧道施工方法采用新奥法施工; 4、项目在桩号K8+560~K10+615(ZK8+590~ZK10+613)路段以分离式桥梁、路基和****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穿越长度为右线 2055m、左线 2023m,路基段挖方优先回用于本路段,桥梁段钻渣运至消纳场,隧道段爆破产生石材有限用于本项目。 5、****服务区。 | 实际建设情况: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以隧道形式穿越蟾蜍石森林公园:狮子岭隧道960m(桩号K6+170~K7+130)、白石隧道650m(K7+920~K8+570),隧道施工方法采用新奥法施工; 3、以隧道形式穿越**潭森林公园:白石隧道处960m(K8+570~K9+530),隧道施工方法采用新奥法施工; 4、项目在桩号K8+560~K10+615(ZK8+590~ZK10+613)路段以分离式桥梁、路基和****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穿越长度为右线 2055m、左线 2023m,路基段挖方优先回用于本路段,桥梁段钻渣运至消纳场,隧道段爆破产生石材有限用于本项目。 5、****服务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未设置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以分离式桥梁、路基和****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 2、安装声屏障1929延米,通风隔声窗4766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1、未设置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以分离式桥梁、路基和****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 2、安装声屏障5058延米,比环评增加3129延米;安装通风隔声窗520.12平方米。 |
本项目根据监测结果调整了隔声窗安装范围,且监测时间是节假日前,夜间22-24点出行车辆较大,平时夜间22-24点车流量较小,因此本项目在现有降噪隔声措施基础上预留资金并对各敏感点进行噪声跟踪监测,后续车流量稳定上升且存在超标情况后,再进行隔声窗调查和安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集中居住区1处; 2、特大桥2座(山前特大桥、G106跨线桥)。 | 实际建设情况:1、取消建设集中居住区; 2、特大桥2座(山前特大桥、G106跨线桥),数量和位置与环评一致。 |
由于用地问题取消集中居住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5 | 0.055 | 0 | 0 | 0.055 | 0.055 | |
0 | 0.0141 | 0.0141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0003 | 0.0003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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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收费站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5t/d | 按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出水水质均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声屏障和隔声窗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 根据环评要求和验收监测结果,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了声屏障5058m,安装隔声窗520.12平方米 | 按验收规范的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各个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室外或室内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落实对生态敏感区蟾蜍石森林公园、**潭森林公园、茂墩湖森林公园路段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2)完善边坡防护和排水工程 | (1)建设单位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对生态敏感区蟾蜍石森林公园、**潭森林公园、茂墩湖森林公园路段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和运营期间加强了对森林公园的保护,未在森林公园路段设置临时占地,公路建设未对敏感路段生态产生明显的影响。(2)公路建设了完善的边坡防护和排水工程,边坡防护采取工程防护与生态防护相结合,以生态防护为主,结合主体工程与排水工程,该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轻微。 |
表7 风险设施
1 | (1****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设置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完善大桥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2)在****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位置设置限速、警示牌;(3)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路基段设置SS级防护栏,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新开田大桥、麦子顶1号桥设置防护栏等级为SS级,设置防落网;(4)在新开田大桥下方设置2个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总容积为560m3 | (1****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设置有摄像头,****中心进行实时监控,大桥设置了交通安全设施,并由路政部门维护;(2)在****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位置设置有警示牌;(3)在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路基段设置了SS级防护栏,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新开田大桥、麦子顶1号桥均设置了SS级防护栏,设置了防落网;(4)在新开田大桥下方设置了3个事故应急池,总容积为640m3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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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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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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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施工营地、采石场、弃土(渣)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 (2)在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前,涉及《**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建设内容不得动工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施工营地、采石场、弃土(渣)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 (2)2021年7月1日,****政府发布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于2021年6月12日开工建设,涉及《**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建设内容未动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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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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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其合法环境权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做好了信息公开,保障其合法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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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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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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