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109-斜5探井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中心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56718w | 建设单位法人:张奎华 |
张伟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西四路胜建大厦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义109-斜5探井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街道东五村北5200米处 |
经度:118.****2574 纬度: 37.****09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1 |
东环河分建审〔2023〕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55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中心 |
913********856718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2MA3CNWFT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2MA3CNWFT9G | 竣工时间:2024-08-1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钻义109-斜5井1口,为评价井,钻井总进尺为4712.86m。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义109-斜5井1口,为评价井,钻井总进尺为4677m。 |
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特点,实际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厚度、工程施工难度等改变钻井工程设计,钻井进尺减少了35.86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钻井、试油作业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仅进行钻井作业 |
经地质分析,未进行试油施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2)废水污染防治。钻井废水与钻井固废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试油废水、清洗废水由罐****采油厂**首****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由供应单位定期处理,不外排。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4)固废污染防治。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中最终的废弃泥浆和产生的钻井岩屑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沾油防渗材料、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2023年7月1日前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5)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6)其它要求。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做好环保设施维护、维修记录,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7)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发生变化,按照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1)经调查,采用以下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①施工扬尘:采取了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钻井液配制材料存放在材料房内、物料遮盖、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避免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 ②施工废气: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燃油,加强车辆维修和保养等。 ③试油期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施工周期短,产生量较少,非甲烷总烃达到了标准要求。 (2)经调查,采用以下措施处理废水: ①钻井废水: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一同委托****处理,未外排。 ②试油废水:****采油厂**首站采出水站处理,****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③清洗废水:本项目未弃井封井,未产生清洗废水。 ④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环保厕所,由环保厕所供应商定期清运,未外排。 ⑤拉运处理的污水处置台账均已做好产生、运输台账的管理工作。 (3)经调查,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柴油发动机、泥浆泵等放置于机房内,且设置减振基础,****工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4)经调查,采用以下措施处理固体废物: ①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委托****处理,未外排。 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处理。 ③在泥浆不落地设备区域和柴油储罐区铺设防渗材料。 ④本项目施工期短,不产生危险废物。 (5)经调查,施工期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安装了防喷器和井控装置,根据泥浆实际监测情况,随时调整泥浆密度等。 ②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和应急监测设施,定期演练,实际未发生井喷事故。 (6)本项目涉及的其他事项已遵照执行。制定了完善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监督;制定了应急监测的方案。(7)①本项目严格执行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②本项目已经建成,正在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③本项目不涉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中重大变动,项目的少量变动可纳入本次验收。 |
钻井固废委托****处理;由于未弃井封井,未产生清洗废水;由于未进行试油施工,未产生试油废水、试油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由于钻井期较短,且钻井使用水基泥浆,柴油罐未产生跑冒滴漏,防渗材料未被污染可循环利用,未产生废防渗材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和应急监测设施,定期演练,实际未发生井喷事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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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液分离设备分离出的固相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委托****处理,未外排;由于钻井期较短,且钻井使用水基泥浆,柴油罐未产生跑冒滴漏,防渗材料未被污染可循环利用,未产生废防渗材料。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搬迁后,拆除基础,恢复原貌;对建设过程中被破坏的土地,要积极实施整治措施,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 | 严格按照井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井场内车辆和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了井场范围内作业,没有随意开设便道,没有发生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没有对井场外植被造成破坏及土地占有;钻井设备全部搬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临时占地已恢复原貌,目前已修整为生产井井场模式。 |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和应急监测设施,定期演练,实际未发生井喷事故。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试油废水、清洗废水由罐****采油厂**首****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一同委托****处理,未外排;试油废水****采油厂**首站采出水站处理,经****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未弃井封井,未产生清洗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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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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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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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搬迁后,拆除基础,恢复原貌;对建设过程中被破坏的土地,要积极实施整治措施,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井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井场内车辆和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了井场范围内作业,没有随意开设便道,没有发生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没有对井场外植被造成破坏及土地占有;钻井设备全部搬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临时占地已恢复原貌,目前已修整为生产井井场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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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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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防止突发性环境安全污染事故发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和应急监测设施,定期演练,实际未发生井喷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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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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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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