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弘祥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抛光、研磨、晶元级纳米切割电子专用粉体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81MA9GF2JF9L | 建设单位法人:张高峰 |
张高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区大口镇(街道)曹寨村大口镇工业区一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万吨抛光、研磨、晶元级纳米切割电子专用粉体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大口镇(街道)曹寨村大口镇工业区一号 |
经度:113.209********222 纬度: 34.960********4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8 |
偃环监表〔2021〕1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0381MA9GF2JF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81MA9GF2JF9L | 验收监测单位:**茵泰格****公司 |
****0103MA40GNQ34H | 竣工时间:2024-07-1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tchbzx.com/archives/5740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电池隔膜新材料(4000目)10000t/a、电子陶瓷膜新材料(12000目)10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电池隔膜新材料(4000目)10000t/a、电子陶瓷膜新材料(12000目)10000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料仓进料—电弧炉烧结—一级、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细磨—粉磨—四级分级—烘干—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料仓进料—电弧炉烧结—一级、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细磨—粉磨—四级分级—烘干—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营运期针对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由一套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20000m3/h)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料仓进料工序、电弧炉烧结工序废气经3套袋式除尘器(每套风机风量18000m3/h)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细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8500m3/h)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处理后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项目应建设密闭原料库,配置喷干雾等抑尘设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灌。 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生产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5m2),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若干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料仓进料工序、一级破碎工序、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电弧炉烧结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 针对料仓进料工序、电弧炉烧结工序产生的烟尘,配套设置3套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TA003)处理后经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针对一级破碎工序、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产生的粉尘,对本项目带筛球磨机配套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TA004)、管磨机配套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TA005),一级破碎工序、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治理后经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建设密闭原料库,针对车辆运输扬尘,进出厂车辆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进厂后减速慢行,原料和成品袋装密封运输,运输车辆均封闭遮盖。以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辆清洗用水、职工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为二级分级用水、三级分级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溢流槽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湿式搅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带筛球磨机、气流粉碎机、引风机等,噪声级在80~85dB(A)左右。在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废物(废石墨电极、磁选废渣、除尘器收尘灰)。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
环评设计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由一套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20000m3/h)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细磨工序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8500m3/h)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原料库内设喷干雾装置抑尘;车辆清洗废水:1座2m3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验收期间经核实,根据现场生产设备布置情况,细磨工序废气与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废气经各自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同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细磨工序不再单独设置排气筒排放废气;由于项目车间内电弧炉遇水汽化易发生爆炸事故,故为安全生产起见,本项目原料库实际未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车辆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回流至溢流槽内,回用于生产用料湿式搅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设备种类及能源消耗根据环评设计内容进行建设/消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设备种类基本不发生变化,具体设备数量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设置,新增生产设备不涉及产排污;能源消耗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及生产设备数量进行了调整。 |
本项目设备种类基本不发生变化,具体设备数量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设置,新增生产设备不涉及产排污;能源消耗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及生产设备数量进行了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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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9432 | 1.656 | 0 | 0 | 0.943 | 0.943 | / |
0 | 0.257 | 0 | 0 | 0 | 0.257 | 0.2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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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溢流槽 | / | 二级分级用水、三级分级用水经溢流槽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 本次作为现场验收监测核查项,现场已核查 | |
2 | 化粪池 | / | 已建设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验收监测期间本项仅做为现场检查项 | |
3 | 车辆冲洗装置+沉淀池 | / | 本项目实际设置移动式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回流至溢流槽内,回用于生产用料湿式搅拌。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本项作为现场核查项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破碎、细磨、筛分、磁选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5m排气筒: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 已建设,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由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细磨工序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二级破碎工序、细磨、筛分、磁选工序废气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 已监测 | |
2 | 电弧炉进料及烧结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NOx排放限值300mg/m3) | 已建设,料仓进料工序、电弧炉烧结工序废气经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已监测 | |
3 | 项目应建设密闭原料库,配置喷干雾等抑尘设施;本项目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进厂后减速慢行,原料和成品袋装密封运输,运输车辆均封闭遮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0mg/m3) | 项目建设有密闭原料库,由于项目车间内电弧炉遇水汽化易发生爆炸事故,故为安全生产起见,本项目实际未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本项目设置移动式车辆冲洗装置,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进厂后减速慢行,原料和成品袋装密封运输,运输车辆均封闭遮盖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 | 已落实,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废物(废石墨电极、磁选废渣、除尘器收尘灰)。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厂区道路硬化、厂区绿化 | 厂区道路硬化、厂区绿化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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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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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厂区绿化、道路硬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已绿化,厂区道路已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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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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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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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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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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