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智慧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等3个软件项目无形资产
**市**区智慧城市数据**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等3个软件项目无形资产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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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2月31日10:00至2025年02月06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且无异议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区郫筒街道何公路28号西盛大厦主楼207室与转让方签订《**市**区智慧城市数据**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等3个软件项目转让合同》。本次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且按成交价款均摊分三期付清,首期价款受让方应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一年内支付。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4402 2540 0902 4934 019 (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收到首笔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配合办理标的物永久所有权交接相关手续。剩余两期交易价款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1、意向受让方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本办法规定报名参加购买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应遵守本方案、竞价规则、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意向受让方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并承诺对下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若意向受让方具有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转让方可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已签订合同的可解除合同,意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所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受让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1****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意向受让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负责人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意向受让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日)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无因商业**中失信等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且败诉、法院支持金额50万元以上的。 3、意向受让方需具备智慧城市数据**体系管理维运业务。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开具符合资格条件证明函。 以上证明材料应当由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到****(**区郫筒街道何公路28号西盛大厦主楼207室)提交资格条件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出具盖鲜章的资格条件证明函,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将资格条件证明函上传至成****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杨万滔 028-****6888 监督人:叶培 028-****7403-63012。 3.****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区德源镇**大道北段221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0621 | ||||||||
公告附件 | 成****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修订).pdf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pdf 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处置方案.pdf 标的物清单.pdf 合同样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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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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