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杨家湾子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27MABQXYGEXF | 建设单位法人:杨方 |
杨润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县**镇**老街二区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杨家湾子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县,**省****县 |
经度:101.28075,101.5539 纬度: 26.16872,26.4012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2 |
楚环许准〔2023〕1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165 |
1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2327MABQXYGEX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2807481 | 验收监测单位:**天博****公司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4-06-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48hLb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线路全长约58.497km,采用单回路架设,排列方式采用单回三角排列,线路位于**县和**县,在**县境内长47.87km,在**县境内长10.627km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全长约58.497km,采用单回路架设,排列方式采用单回三角排列,线路位于**县和**县,在**县境内长47.87km,在**县境内长10.627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力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输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尽量使线路远离新村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升压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确保升压站及沿线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开挖机械施工道路,减少设置牵张场。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布局,减少施工占地,尽可能保护原有地表植被。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设施和简易排水系统、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设置临时堆土场堆放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及时清理建筑施工垃圾、施工废物料、施工生活垃圾,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及时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线路跨越、邻近水体施工时,严禁向水体排放、倾倒生活废水、垃圾和施工废弃物,确保施工过程不影**质。采用增加档距等方式,减少林木砍伐。将施工期环保措施纳入工程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 工程地点、性质、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须依法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行期安排专人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2)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①项目运行期安排专人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电站及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②本工程具有专业的设计进行设计,设计中优化了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③建设单位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④设备定货时导线和其它金具选用高加工工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⑤项目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⑥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敏感目标及线路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采用三角形排列方式架线时,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大于9.0m,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大于6.5m;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架线时,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大于9.5m,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大于6.5m。运营期加强对最小导线对地面距离的监督检查。 ⑦项目安排专人定期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运营后定期对输电线路保护目标进行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数据,避免后期出现纠纷、上访事件。 项目施工过程中已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尽量减少新村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建设中严格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敏感目标及线路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两端升压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沿线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施工期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环境管理,严格落实了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未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开挖机械施工道路,根据线路情况,减少设置牵张场数量。施工期加强了施工人员教育,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布局,减少施工占地,尽可能保护原有地表植被。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设施和简易排水系统、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堆土场堆放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及时清理建筑施工垃圾、施工废物料、施工生活垃圾,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及时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线路跨越、邻近水体施工时,未向水体排放、倾倒生活废水、垃圾和施工废弃物,确保施工过程不影**质。采用增加档距等方式,减少林木砍伐。工程监理单位将施工期环保措施纳入工程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安排专人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 本工程不属于重大变动的项目;项目环评行政许可日期为2023.9.22,开工日期2024.1.6,在取得批准后5年内开工建设,目前正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已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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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无 | 运营期项目评价范围村庄居民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项目评价****电站220kV升压站、****电站220kV升压站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无 |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监测两次,昼间、夜间各一次 监测点位:线路起点和终点、线路两侧声环境敏感点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①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 ②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③工程施工单位****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④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⑤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铁塔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的配合使用,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工程中常出现的小“簸箕”问题,做到少开挖或不开基面。 ⑥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塔基施工区、跨越施工场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⑦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 ①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施工期间未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未随意踩踏农作物。 ②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未出现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 ③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制定相应制度,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施工期间未发生火灾现象。 ④在杆塔设计阶段,设计单位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⑤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铁塔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的配合使用,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工程中常出现的小“簸箕”问题,做到少开挖或不开基面。 ⑥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选择在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⑦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从本次现场踏勘看,本期线路塔基处已得到恢复,无地表裸露及弃方情况。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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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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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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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从本次现场踏勘看,本期线路塔基处已得到恢复,无地表裸露及弃方情况。施工完成已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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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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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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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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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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