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总投资约5800万元,建设共分成鸡舍主体、屋顶光伏、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鸡舍设备配套四大块。其中投资2500万元建设13 幢钢结构双层养殖鸡舍,每幢占地面积约13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大约18000平方米,同时为使项目实现最大收益,投资1000万元,利用鸡舍屋顶采用牧光互补方式,建设面积约17000平方米、总容量约318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1100****园区内外道路、挡墙、雨污管网铺设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投资800万元采购肉鸡供料系统、温控系统等养鸡设备,综合其它相关政策处理所需,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出栏肉鸡150多万羽,年租金收益约140万元,同时鸡舍屋顶光伏年发电量可达300多万千瓦时,发电预期收益约130万元,每年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约27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社会风险评估、勘测定界、初步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一)公众参与。2023年11月主要开展了公告公示、问卷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召开部门座谈会,最终形成公众意见,认为启动实施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二)专家论证。2023年12月对项目启动实施进行专家评审和论证,与会人员和专家组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充分的讨论,最终形成专家论证意见,认为启动实施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三)风险评估。**乌骨鸡“飞地联建”共富联合体项目委托和配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务所做好项目座谈会、公告公示和问卷调查等稳评工作,****政法委同意备案(**市政法风评(2023)82号)。
(四)合法性审查。2024年3月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决定。2024年3月经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