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82MACFWJR27R | 建设单位法人:刘培拴 |
牛秀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市**市**街道**小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处理厂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经度:111.821111 纬度: 37.239722 | ****机关:汾****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5 |
汾审管生态发〔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82MACFWJR27R001V |
2024-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879.9 |
16879.9 | 运营单位名称:**** |
****1182MACFWJR27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82MACFWJR27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1MAD8XQDM1A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6-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8 |
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加药间1座,规格24.0×7.2×4.2m,采用一层框架结构,分为加药间和药剂库,主要放置碳源投加设备和化学除磷药剂投加设备。消毒渠1座,池体内尺寸=13.95m×3.75m×1.62m,池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内配套紫外消毒设备一套。 | 实际建设情况:在加药间新增了1套次氯酸钠加药设备及3个次氯酸钠储罐,消毒渠在配套紫外消毒设备一套的基础上,增加了次氯酸钠消毒设施。 |
消毒工艺为紫外消毒基础上,增加了次氯酸钠消毒设施,属于环保措施的优化,可有效减少外排废水中的菌类含量。同时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粪大肠菌群数可达标排放,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对环境影响: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报告中危险废物种类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实际情况判定可知,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其中废矿物油桶和废液桶循环使用)属于危废废物。本项目全厂危险废物定期收集至厂区1座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公司处理。危废间已采取“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不同危废进行分区存放,液态危废采用密封容器储存,并置于防渗漏托盘内,危废间门口设有围堰,内部四周建设有导流沟槽及收集池。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按实际情况产生的危废废物由危废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对环境影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标准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不利影响会减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雨水通过地面沿厂区道路向西排出厂区。 | 实际建设情况:雨水通过地面雨****水厂处理后外排。 |
将雨水收集处理后外排,属于环保措施的优化。根据****中心**远期平均日污水量约为4.4万m3/d,目前**市2****处理厂合计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m3/d,留有设计余量0.6万m3/d。 根据**市降水量统计,日最大降水量140.2毫米,项目占地面积33691m2,计算雨水最大量约为4723m3/d,在设计余量范围内;并且结合本项目调试期间夏季汛期运行情况,厂区内雨水基本不会对本项目污水处理造成明显影响。 对环境影响:将雨水收集处理后外排,属于环保措施的优化,对环境不利影响减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30 | 730 | 0 | 0 | 730 | 730 | |
0 | 98.55 | 292 | 0 | 0 | 98.55 | 98.55 | |
0 | 4.015 | 14.6 | 0 | 0 | 4.015 | 4.01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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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限值 | 厂区生活污水、化验废水、反冲洗废****处理厂前端的粗格栅池,与收集的**市城镇废水一并处理,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A2O+混凝沉淀+深床过滤+紫外线和次氯酸钠消毒”,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可达标排放进入三汇河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为13-14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2排放限值40mg/L的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20mg/L要求;废水总排放口氨氮日均排放浓度为0.533-0.563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2排放限值2.0mg/L的限值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1.0mg/L要求;废水总排放口总磷日均排放浓度为0.11-0.13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2排放限值0.4mg/L的限值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0.2mg/L要求。 根据验收期间在线监测结果,废水总排放口7月-10月月均值废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为11.82-17.69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2排放限值40mg/L的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20mg/L要求;废水总排放口氨氮日均排放浓度为0.02-0.19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2排放限值2.0mg/L的限值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1.0mg/L要求;废水总排放口总磷日均排放浓度为0.12-0.18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2排放限值0.4mg/L的限值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0.2mg/L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总排放口其他污染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均可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臭气治理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施工期已按要求完成。 运营期本项目粗、细格栅间、沉砂池、计量渠等预处理设施均设于室内,生物及二沉池均加盖处理,污泥处理和深度处理均位于车间内,对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污泥脱水车间、深度处理车间废气进行收集,采用吸气式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生物滤床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厂产污单元未收集废气,生物及沉淀采取密闭措施,厂区喷洒除臭剂,同时在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进行绿化。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生物滤床除臭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氨最大排放速率为1.3×10-2kg/h,出口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9.7×10-4kg/h,出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07无量纲,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的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进行建筑隔声,同时加强管理和绿化,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噪声全部可达标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2#、3#、4#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在46-49dB(A),夜间噪声范围在42-46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落实各防渗分区的建设及维护,建立并制定完善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方案及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落实了防渗分区的建设要求,一般防渗区:格栅渠、沉砂池、A2O+混凝沉淀+深床过滤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按照:污水池底面由下往上:混凝土垫层+防水层+聚氨酯防水涂料+水泥砂浆保护层防渗;污水池侧壁,由外向内:侧壁混凝土+聚氨酯防水涂料+水泥砂浆保护层,防渗技术可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要求。厂区场内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目前,环评和排污许可证以及自行监测方案暂未制定完善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方案及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在日后运行工作中,按照要求制定完善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方案及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栅渣及经脱水后的污泥定期外运至******公司进行标准化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栅渣及经脱水后的污泥定期外运至******公司进行标准化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其中废矿物油桶和废液桶循环使用)属于危废废物。本项目全厂危险废物定期收集至厂区1座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公司处理。危废间已采取“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不同危废进行分区存放,液态危废采用密封容器储存,并置于防渗漏托盘内,危废间门口设有围堰,内部四周建设有导流沟槽及收集池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充分考虑绿化对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在可能的情况下,****处理厂对单 体构筑物逐项施工,建完一处即结合厂区绿化方案进行绿化,以达到尽量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并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 厂区已落实水土保持要求,厂区进行了绿化,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
表7 风险设施
1 | (1)污水处理设施的关键构筑物和主要设施在设计及施工中均应照国家有 关标准,确保工程、设备质量,考虑抗渗、抗冻、抗裂等要求。 (2)污水处理的关键构筑物和主要设备如粗、细格栅、进水泵、污泥回流 泵、空压机等都设置备用构筑物和设备,当某一组发生故障或进行检修时,其 它部分可以正常运行,从而减小了事故污水的排放量,提高了工艺的可靠性。 (3)采用A2/O+混凝沉淀+深床过滤污水处理工艺,能很好地缓冲进水 量和水质的波动。 (4)采用双回路电源,避免电力故障。 (5)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尽可能地消除人为的安全隐患及污水事故。 (6****处理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万一突发污染事故,须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将突发的污染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采取以上防范措施后,****处理厂事故排放几率,最大限度地将污染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 (1)污水处理设施的关键构筑物和主要设施在设计及施工中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确保工程、设备质量,考虑抗渗、抗冻、抗裂等要求。(2)污水处理的关键构筑物和主要设备如粗、细格栅、进水泵、污泥回流泵、空压机等都设置备用构筑物和设备,当某一组发生故障或进行检修时,其他部分可以正常运行,从而减小了事故污水的排放量,提高了工艺的可靠性。(3)采用A2/O+混凝沉淀+深床过滤污水处理工艺,能很好地缓冲进水量和水质的波动。 (4)采用双回路电源,避免电力故障。 (5)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尽可能地消除人为的安全隐患及污水事故。(6)2024年8月30日,****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141182-2024-241-L,万一突发污染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突发的污染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7)积极开展和**市泓****公司应急联动与互助,事故状态下通过降低污水负荷,厂区构筑围堰进行围堵等措施,尽量保证事故水不外排 在采取以上防范措施后,****处理厂事故排放概率,最大限度地将污染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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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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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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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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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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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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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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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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