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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安成镇国庆西**侧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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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45.11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4-12-30 |
其他 |
1.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主要为**市**区安成镇国庆西**侧土地使用权(即“标的资产”)。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2.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本次标的资产宗地位于**市**区安成镇国庆西**侧**规划路,北至国庆西路,西至合淮路,南至**西路;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皖**市不动产权第****306号,证载权利人为中色****公司;证载土地面积为90,250.79平方米;证载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为2084年1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容积率不高于3.5且不低于1。 4.本次转让标的仅转让土地使用权,不涉及相关资质的转让。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担保、查封及租赁等事项 5.本次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未记载土地出让年限,根据原受让方****与******局于2014年01月05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340403 出让[2013]035)约定的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6.本次标的资产于2022年12月21日法院裁定取得,若产权持有人至 2024年底仍未根据取得的《**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继续办理相应规划许可或规划方案等审批手续,则可能会导致待估宗地未在两年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批流程进行开发建设,从而不排除待估宗地因未****政府无偿强制收回的重大风险。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国融兴华****公司出具的《中****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拥有的位于**市**区安成镇国庆西**侧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第010449号)。 8.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即为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须遵守《现场踏勘管理要求》(自行下载查阅),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自行下载查阅),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间工作日的(9:30-11:30,14:00-16:00)。各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转让方组织,按照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地点、顺序进行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予接待且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