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文件
襄发改审批〔2024〕445号
关于调****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公司《关于〈****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鄂宏咨字〔2024〕7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由于该项目尚未开工且概算总投资较调整前同比略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襄政发〔2021〕11号)第四十八条规定,经研究,现调整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社区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
三、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市樊**,紫贞公园路以南、**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8077.71㎡,总建筑面积约20345㎡,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6080㎡,地下建筑面积约4265㎡。包含地上 1 ****社区、1栋配电房和地下室。
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燃气、消防等安装工程,配套完善室外管网、大门、道路及硬质铺装、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方案。
五、项目投资概算
调整后,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145.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964.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78.99万元,预备费554.61万元,专项费用2832.25万元,建设期利息715.26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工期
调整后,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七、有关要求
(一)原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襄发改审批〔2024〕223号)作废,以此批复文件为准。
(二)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
****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