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华发改投审〔2024〕293号
****改革局关于**市**县华城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安发城市****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市**县华城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我局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华城镇湖田村、**村、铁炉村、葵富村、**村、塔岗村、新二村等 7 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垃圾收运点18个,污水管网铺设8000米,农房外立面整治112000平方米,道路改造1750平方米,三线整治5000米,公共服务设施改造8901平方米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3253.30万元,其中:工程**费1040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0.40万元、预备费619.5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投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我局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总投资做好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政府,****国资局)、住建局、 水务局、自然**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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