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信越玩具模具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大板一 路 2 号 106 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信****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将厂址搬迁至**省**市虎门镇**大板一路 2 号 106 室。本项目(即迁改建后)总占地面积约 13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00 平方米,年加工生产金属模具 80 套,1 条样品加工生产线(样品为玩具模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喷灰、喷漆工序收集的废气经配套的水喷淋处理后与注塑试模、3D 打印、点胶、混料、复模、吸塑、烘烤固化、移印工序废气一起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DA001 排气筒(27 米)排放。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水;喷油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一定周期后整体更换,妥善收集交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控制合理布局、减震、墙体隔声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12-31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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