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港区西湾作业区防沙导流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港区西湾作业区防沙导流堤工程 | **县鳌**岸口门位置 | **** | 1座防沙导流堤,长度1500 m,堤顶宽8.0 m。施工期间在导流堤西侧端点搭建1座临时钢栈桥,长度415 m,宽10 m | 2024年12月27****环境局**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港区西湾作业区防沙导流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船舶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在船舶靠港时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接收上岸处理,****处理厂。工船舶含油污水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接收上岸处理。 废气:运输车辆经过临近村庄道路时应降低行驶速度,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等;施工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采用清洁燃油,尽量避免船舶超负荷运行,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统一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理;临时施工栈桥拆除后的钢板材拆除件由施工单位组织回收循环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981 传真:****502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