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绿纤公司3万吨Lyocell纤维生产线提产改造(一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16821N | 建设单位法人:贾保良 |
刘彪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河****开发区新长**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3万吨Lyocell纤维生产线提产改造(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31-C2831-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新长**侧 |
经度:114.07879 纬度: 35.27629 | ****机关:****开发区管****监督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2 |
新经环书审〔20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8-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33 |
17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1682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曾用名**市****公司) |
****0702MA44Y2Y3X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3088689 | 竣工时间:2023-02-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enanlt.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8500吨Lyocell纤维(一期技改后)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8500吨Lyocell纤维(一期技改后)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粕-预混合-溶胀溶解-过滤-纺丝-凝固浴-水洗-精炼-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切粕-预混合-溶胀溶解-过滤-纺丝-凝固浴-水洗-精炼-烘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粕过程产生的粉尘,溶胀、溶解工序抽真空尾气、纺丝废气、精炼废气、烘干废气、蒸发浓缩抽真空尾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和少量NMMO。 切粕粉尘采取的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45 m高排气筒排放。 溶胀、溶解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冷凝后经25 m高排气筒排放、蒸发浓缩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冷凝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纺丝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水喷淋后经25 m排气筒排放,精炼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水喷淋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烘干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水喷淋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 废水:废水****处理站处****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工程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废:工程依托现有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堆场容积100m3)和1座危险暂存间(容积50m3),对项目固废分类分区存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粕过程产生的粉尘,溶胀、溶解工序抽真空尾气、纺丝废气、精炼废气、烘干废气、蒸发浓缩抽真空尾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和少量NMMO。 切粕粉尘采取的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45 m高排气筒排放。 溶胀、溶解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冷凝后经25 m高排气筒排放、蒸发浓缩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冷凝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纺丝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水喷淋后经25 m排气筒排放,精炼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水喷淋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烘干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水喷淋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方式由****处理站处****处理厂进一步处****处理站处****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工程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废:工程依托现有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堆场容积100m3)和1座危险暂存间(容积50m3),对项目固废分类分区存放。 |
(1)绿纤提产改造一期工程对厂区现有一期工程中的2排纺丝机进行了更换,原环评批复新更换的2排纺丝机废气与原有纺丝废气经原有一期工程治理设施处理后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更换的纺丝机生产效率更高,对废气收集的要求更高,企业新增了1套水喷淋对新更换的2排纺丝机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2排放;原4排纺纺丝机产生的废气仍采用原有的的水喷淋设施进行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4排放。 (2)绿纤提产改造一期工程原环评批复全厂废水经厂区****化纤厂新厂区0.5万t/d污水处理单元处理,之后经****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站,未设置废水排放口。随着**化纤老厂区整体搬迁,化纤厂新厂区生产规模急剧加大,其污水处理单元对外提供的废水处理能力下降,因****处理站对本厂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基于以上因素,企业实际建设了1座1800m3/d(75t/h****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中和-絮凝反应-初沉池-UHASB强效水解-水解沉淀-缺氧-好氧-MBBR脱氮-沉淀-芬顿氧化-混凝-终沉池”,对全厂废水进行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处理厂深度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995 | 12.657 | 0 | 0 | 4.995 | 4.995 | |
0 | 11.7252 | 11.9634 | 0 | 0 | 11.725 | 11.725 | |
0 | 0.1809 | 0.7379 | 0 | 0 | 0.181 | 0.181 | |
0 | 0.0352 | 0.0354 | 0 | 0 | 0.035 | 0.035 | |
0 | 1.9139 | 2.0277 | 0 | 0 | 1.914 | 1.91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648 | 0.8769 | 0 | 0 | 0.648 | 0.648 | / |
0 | 6.3933 | 6.8036 | 0 | 0 | 6.393 | 6.39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COD350mg/L、NH3-N30mg/L、BOD5170mg/L、SS280mg/L、TP3mg/L、TN40mg/L | ****处理站 | 厂区废水总排口出水监测浓度分别为:pH7.3~7.8,COD207~240mg/L、NH3-N2.99~3.98mg/L、SS11~15mg/L、BOD555.6~69.3mg/L、TP0.64~0.70mg/L、TN35.6~37.6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1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4.75kg/h的标准要求;《****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限值要求。 | 袋式除尘器1座 | 切粕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2.3~3.5mg/m3、排放速率0.0317~0.048kg/h。 | |
2 | 溶胀溶解真空尾气:冷凝器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机化工行业中8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 冷凝器 | 溶胀溶解真空尾气排放浓度2.38~4.80mg/m3、排放速率0.00205~0.00421kg/h | |
3 | 纺丝废气水喷淋4座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机化工行业中8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 纺丝废气水喷淋6座 | 纺丝废气P3排放浓度2.76~4.78mg/m3、排放速率0.168~0.293kg/h;纺丝废气P12排放浓度3.64~4.51mg/m3、排放速率0.113~0.137kg/h | |
4 | 精炼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设施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机化工行业中8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 精炼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设施 | 精炼废气排放浓度2.21~6.20mg/m3、排放速率0.086~0.238kg/h | |
5 | 烘干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设施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机化工行业中8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 烘干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设施 | 烘干废气排放浓度2.74~6.25mg/m3、排放速率0.043~0.113kg/h | |
6 | 蒸发浓缩真空尾气:依托现有冷凝器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机化工行业中8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 蒸发浓缩真空尾气:依托现有冷凝器 | 蒸发浓缩真空尾气排放浓度2.08~4.84mg/m3、排放速率0.00089~0.00219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减振、隔声 | 昼间:54.3~56.9dB(A);夜间:46.6~48.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00m3),危废暂存间1座(50m3) | 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00m3),危废暂存间1座(50m3)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供热供汽:依托化纤厂新厂区供热锅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热供汽:依托化纤厂新厂区供热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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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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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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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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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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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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