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120吨铭牌、147吨合金压铸件和10.8吨硅胶塑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年产120吨铭牌、147吨合金压铸件和10.8吨硅胶塑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20吨铭牌、147吨合金压铸件和10.8吨硅胶塑胶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年产120吨铭牌、147吨合金压铸件和10.8吨硅胶塑胶制品建设项目位于**市**镇工业****路1号5座自编103号,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铸造、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橡胶零件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工艺为开料、液压/(熔铸→脱模)、机加工、冲型、抛光、研磨、清洗、喷砂、喷粉/喷漆、固化、丝印/点漆、烘干、投料、合模注塑、冷却成型、开模、炼胶、硫化等。项目所用塑料原料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生活污水(270吨/年)近期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厕、道路和地面浇洒抑尘,执行**省地方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中道路清扫和冲厕标准的较严值。远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超声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定期****公司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②项目熔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金属熔炼(化)中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排放标准;抛光、研磨、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丝印、喷漆、点漆、烘干、固化、合模注塑、炼胶、硫化工序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表面涂装设备”排放标准;苯系物、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限值(TVOC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标准发布前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检测);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丝网印刷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NMHC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浓度;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优化布局、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