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623560 | 建设单位法人:郑旭涛 |
张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小榄镇 |
**立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至**高速公路**新隆至****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省**市小榄镇,**省**市横栏镇,**省**市古镇镇,****门市**区,****门市**区,****门市**区 |
经度:113.4066,113.05118 纬度: 22.59074,22.5669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9 |
粤环审〔2020〕29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0 |
13490.77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6235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研究院****公司 |
914********857836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525220F | 竣工时间:2024-05-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hdi.cn/newscentre/info.aspx?itemid=1610 parent lcid=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车道数由原来的双向四车道拓宽至双向八车道,以两侧拼接加宽为主,部分路段单侧分离加宽,双侧拼宽后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2.0m,单侧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0.75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车道数由原来的双向四车道拓宽至双向八车道,以两侧拼接加宽为主,部分路段单侧分离加宽,双侧拼宽后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2.0m,单侧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0.75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120km/h的高速公路。 2.路线总长40.047km。 | 实际建设情况:1.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120km/h的高速公路。 2.路线总长38.646km。 |
路线总长减少1.4km,是由于起点新隆立交主线范围1.4km纳入南中高速公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西江特大桥扩宽部分跨越****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生态敏感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西江特大桥扩宽部分线位走向和长度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工程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工程已实施的声屏障长度和隔声窗面积均大于环评中要求的数量,主要环保措施未弱化或降低。且在采取降噪隔声措施后,各敏感点分别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声环境质量不恶化或室内噪声限值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要求。 |
本项目实际建设的声环境保护措施相比环评的工程量,声屏障多了1978m,隔声窗多了3827.88m2。声屏障增加主要是因为原环评未包括的敏感点要求,隔声窗增加主要是因为原环评估算偏小以及居民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阶段声环境敏感点39处。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敏感点36处。 |
新增1处,拆除1处,由于匝道取消建设减少3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6.837 | 0.3066 | 0.3066 | 6.632 | 0 | 10.512 | -6.325 | |
15.153 | 0.205 | 0.276 | 8.315 | 0 | 7.043 | -8.11 | |
1.684 | 0.029 | 0.031 | 0.725 | 0 | 0.988 | -0.69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养护工区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中心污水处理站 | 按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出水水质均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声屏障和隔声窗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噪声限值 | 根据环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项目共安装声屏障18623米,隔声窗22967.88平方米 | 按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在采取降噪隔声措施后,各敏感点分别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声环境质量不恶化或室内噪声限值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此外服务区内还将产生汽车维修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2、道路两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等路面固体废物为一般城市垃圾,可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1、养护工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服务区目前在改扩建中,后续将严格落实环评要求。 2、道路两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等路面固体废物均由专人清扫,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沿线绿化、施工场地植被恢复。 | 本项目绿化工程与主体同步设计实施,优先选用本地物种,采用多树种栽植方式,公路两侧形成了绿化带,沿线景观绿化效果较好,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8.9%。 |
表7 风险设施
1 | 1、桥墩防撞措施:本项目跨****海水道(Ⅰ级航道)、**水道(Ⅲ级航道)等通航河流桥梁位于水域的桥墩进行防撞设计,防撞等级应满足《公**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的要求。 2、防撞护栏措施:本项目跨****海水道桥梁外侧采用钢筋混凝土护栏设置,防撞等级为《公路交通安全施计规范》(JTGD81-2017 )规定的SA级。同时设置防落网以防止抛投物品坠入污染水体,以有效减轻发生翻车导致的风险事故对敏感水体的环境影响。 3、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在跨****海****水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路段设立警告标志,提示驾驶员注意行驶安全;桥梁采用禁止超车等标志提高桥梁行驶安全系数;设立应急电话等联络设施,以确保事故发生时及时上报。 4、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在4处设置8个容积为377m3的事故应急池。 5、公路投入运营后,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将该应急预案纳入到**省应急体系之下,做好与**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接工作。 6、公路投入运营后,运营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人民政府中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日常加强对应急人员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维护,确保应急系统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7、加强与**市、**市、**市水利、环****水厂、稔益水厂、全禄水厂、****总厂、潮连****泵站等的沟通协调,建立与西海水道、****水厂的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西海水道、****水厂停止取水,控制事故径流污染的影响范围、减轻危害后果。 | 1、本项目跨**海水道和**水道的桥梁桥墩均按相关要求设置了防撞措施。 2、西江特大桥采用钢筋混凝土护栏,防撞等级为SA级,设置有防落网。 3、西江特大桥两侧设置有警示牌、禁止超车标志、应急电话等标识。 4、涉水桥梁均设置有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经排水管道收集引至路边排水沟内;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西江特大桥下共设置了4处8个容积为396m3的事故应急池。 5-7、项目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2000-2024-0719-MT)。应急预案中列出了各项应急物资,列明了与上级、同级****水厂的联动要求。针对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定了专项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养护工区生活****管理中心****处理站,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周边地表水体(东部排灌渠)。****处理站最大处理能力为12m3/h,采用AOO生化处理工艺,能满足处理需求。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营地须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尽量设置于远离周边敏感点。应选用荒坡、灌丛地和劣质地,尽量少占用耕地;工程结束后,恢复为原用地类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营地均不在环境敏感区内、1类声环境功能区和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内,未占用耕地。施工营地与周边敏感点的距离均在150m以上,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已移交或复绿。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1、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2、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13490.77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26%。 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批复的未发生重大变动。 3、本工程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