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集团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我分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公开询价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予以公告说明。上述不良债权基本情况如下【本公告清单列示贷款本金余额为截至基准日余额,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其他相关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借款人 | 债权金额 | 五级分类 | 担保信息 |
****集团有限公司 | 13,78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次级 | 抵押物:1、****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福花苑二期地****商铺,总建筑面积33379.26㎡;2、****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区海潮路133号地下1-3层车库,共计1192个,面积49197.83㎡。 质押物:**市**区陆家浜路318号及**市**区海潮路133号地下一层共217个物业的租金收入。 |
分布区域:债务人位于**。
处置方式:拟采取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公开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可按中信金融资产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资格提示:交易对象应按要求进行资格提示与资格审查并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七)****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刊登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与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吴女士021-****2616、王先生 021-****265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违反廉洁规定的举报电话:纪检监督联系人陆女士136****4880,风险监督联系人毛先生021-****9914。
联系地址:******二路15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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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