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兴安、新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31
项目名称 | **市****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参花街兴旺路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2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姜山 |
联系人 | 隋洪双 | 联系电话 | 139****9919 |
项目投资(万元) | 6950 | 环保投资(万元) | 267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延****公司。 1、**热源厂:改造2台64MW及1台92MW锅炉共计**。除尘、脱硝、脱硫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系统**,脱硫、除尘系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使烟气中颗粒物浓度≤10mg/m,S02浓度<35mg/m,NOx浓度≤50mg/m。 2、**热源厂:改造1台64MW锅炉、1台46MW锅炉;1台29MW锅炉共计**。除尘、脱硝、脱硫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系统**,脱硫、除尘系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使烟气中颗粒物浓度≤10mg/m,S02浓度<35mg/m,NOx浓度≤50mg/m。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烟尘、采取布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总排口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二氧化硫采取超低标改造措施后通过总排口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氮氧化物采取超低标改造措施后通过总排口排放至大气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砖厂处置。 | ||
承诺:**** 姜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姜山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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