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2024)
关于对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2024)
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按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166号)、《****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167号)文件规定,科研处将对2021年-2023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人才启动项目、培育项目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根据签署的任务书,准备相关材料。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科研处-王鑫
联系电话:****293
附件【校级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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