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公司****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50776D)报送****研究院编制的《******上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上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省**市**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上集110kV变电站工程:拟建上集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省**市**县马蹬镇王家庄西约120m,省道S335道**约120m。
(2)**上集110kV出线工程:本项目拟建上集110kV变向北出线。线路起点为拟建上集变东数第二第三间隔,坐标为向北出线经柿树岗、下营,π入至110kV凤江线G62号与G63号之间。
(3)**香花—**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本项目**线路穿越**香花—**110kV线路,为满足相关规范对净空距离的要求,需对香花—**110kV线路(G92号—G95号)进行对地高度的提升改造,改造长度0.75km。
本项目总投资3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62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环保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等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固废和污水应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五、****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生态环境局**分局监督落实。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