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尾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集团****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信息化局 | 批复文号 | 2412-511181-07-02-139120 | ||||
建设地点 | **市峨**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利用公司原厂区土地,淘汰并拆除的原有生产线、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技改建设2条42MVA全密闭锰系铁合金生产线及配套气发电系统和公辅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4813.0 | ||||||
类似业绩 | 工业制造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本项目范围内的甲方认可的涉及工程、货物、服务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64.54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1-02 00:00至2025-01-0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1-02 00:00至2025-01-0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6个工业制造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至少具有2个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业绩。(2)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3.申请人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为100分。 4.本公告中招标代理费为暂估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每次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5.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将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资料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比选文件,根据比选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评审期间请保持通讯通畅,因申请人通讯原因导致无法获取比选文件,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若本项目后期投资减少或者终止实施,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建设单位赔偿损失。 注: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 ||||||
联系人 | 柳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