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
2.3 采购类型:货物
2.4 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规格及参数 | 最高限价 (下浮率%,含税) |
1 | ****食堂食材,总预算约360万元(120万/年)。 | 详见第六章 《技术需求书》 | 投标报价限价为大润发(虎门店),****花园店),茂华百货(黄村店)平均零售价下浮率(含5%,但不少于5%) |
2.5 服务期:服务期3年,其中前半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未出现问题续签2.5年,共三年。如遇客观因素需延期或提前结束,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且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截止日前(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仅指投标时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10)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食堂食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年)。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他要求:须在****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1 本项目领购招标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文件领购流程及方式请联系:刘经理,010-****0340。
3)招标文件领购方式:网上支付、电汇、现金。
4)领购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8日16时30分止(**时间,节假日除外)。
5)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344****55868
联 行 号:104****05725
6)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30分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虎门中电爱华5栋5楼。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届时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投标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仪式,则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
联系人:董鑫浩、于明生、常冬梅
电话:186****3207
电子邮箱:****@c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