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2月至2026年7月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前卫西路润城一区12幢20层20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2月至2026年7月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70.30
最高限价(万元):570.30
采购需求:粳米、挂面、菜籽油、玉米油、畜禽肉、水产类、果蔬类、豆腐及豆制品、禽蛋、干菜类、调味品、早餐类、乳制品、焙烤食品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货期限:2025年2月至2026年7月。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两个园区(**市**区和璟路与普照路交叉****花园102栋)。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产品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政府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至2026年7月。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肉类及生鲜类等容易变质的食材配送须采用冷藏车,投标人须具备两辆日常配送用冷藏车(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3.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为企业的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查询结果);
3.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查询结果);
3.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查询结果)。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前卫西路润城一区12幢20层20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无需提供证件或资料,现场填写《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并支付标书费即可获取采购文件。2.网上获取:请先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71-****9993)领取《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扫描;将《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凭证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63.com),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付款方式为现金或对公转账(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西园路支行,账号:396********085967,备注:****标书费)。成功获取采购文件不代表投标人资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售价:¥500.00元。
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和璟路与普照路交叉口3楼党建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货物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人资格。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开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和璟路与普照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老师159****2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前卫西路润城一区12幢20层2003室
联系方式:0871-****9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李琳
电话:087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