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31 14:43 至 2025-01-15 14:43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6445.71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东黄城镇东黄城村西侧 | |||
经度 | 115.436436 | 纬度 | 38.213037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5-20 至 2024-12-3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敬埔 | 单位联系电话 | 153****3850 | ||
样品检测单位 | ||||||
易景检测****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敬埔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3****385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佳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1****799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镇新盈东街342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位于**县东黄城镇东黄城村西侧,地块面积为16445.71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36436°、北纬38.213037°,地块四至范围:****小学教学区、南侧为丝网加工企业、西侧为乡间道路、北侧为乡间道路。 根据相关资料、人员访谈及查看Google Earth历史卫星影像,地块历史上为东黄城村农用地,1996****小学,地****小学内部,地块自1996年至今为操场,操场地面为土地,地块东北角历史上为杂物室,主要存放课桌、凳子,现已拆除,学校已于2022年停用。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共采集了28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由易景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1日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本次钻探工作由******公司人员配合完成,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工作由易景检测****公司采样人员配合进行,采样过程严格按照取样规范进行操作,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记录、****实验室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检出项有铜、镍、锌、铅、镉、砷、汞、氨氮、pH,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项均未检出。 根据地下水检出结果,检出项有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铁、铜、砷、硒、铅、钠、耗氧量、氨氮。其中浊度、耗氧量超出GB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均满足GB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3个地下水点位中仅W3点位的石油烃(C10-C40)存在检出,由于地块南侧紧邻丝网加工企业,分析认为地块地下水受相邻企业生产活动影响,导致该点位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存在检出,检出值为0.23 mg/L,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6 mg/L),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