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在**区砂石约17207.3立方米第二次公开拍卖
拍 卖 公 告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9:30时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30时(延时除外)在呼****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cn/)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存放在**自治区**市**市扎****剧院院内、****搅拌站西侧空地砂石(规格型号:特细砂)共计约17207.3立方米,起拍价:860,365.00元。拍卖标的交接前,由甲方自行管理、负责现场安全。
拍卖标的所有信息均以委托人提供的《土方测绘报告》、《检测报告》、《新****工信局文件》【发改工信字(2024)99号】为准。
注: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
2、拍卖标的展样地点:**自治区**市**区。
3、拍卖标的展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
4、报名截止日期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时。报名需向呼****交易中心交纳160,000.00元竞买保证金(户名:呼****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公司****中心支行;账号:150****86477),向我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50,000.00元(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汇海支行营业室; 账号:051********006688)以及300元报名资料费(报名成功不予退还)。
5、竞买人应在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时前将保证金分别汇入指定账户,并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时前凭保证金凭****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为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不再对拍卖标的进行重新测量,按标的物现有数量进行交付,不实行多退少补,也不影响成交价款和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买受人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实物资产交接单》,自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接单》之日起,标的物转移、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所产生的后续存储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人、委托人不负责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拍卖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拍卖视为接受拍品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
8、拍卖成交后,标的运输、装卸、损耗、清运杂质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时标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损坏委托人及其他人资产,全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管理制度执行,在标的收集、运输、储存等环节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涉及运输、装卸、损耗、清运杂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9、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须在呼****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实名注册。
10、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1、竞买人向呼****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买保证金160,000.00元,拍卖成交后,由呼****交易中心如数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向******公司交纳的保证金,成交****公司签订的《竞买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比例冲抵拍卖佣金(多退少补),未成交的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电话:136****6752 0475-****969
公司地址:**自治区通****开发区青**大街(北岸华庭小区 B2#楼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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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