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设备标段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招标可以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也可以经建设单位同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单独招标,具体方式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规定,本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设备由**秦****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总承包中标人)共同进行招标活动。现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招标人更正为:“**秦****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巨龙镇嫘祖大道下段1号规划馆211
邮 编:6216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2****6652
2、本次澄清对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变更,开标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不变。
由此带来得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秦****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设备标段
(招标编码:****)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设备标段发布(01)补遗,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补遗!
一、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1.1批文名称及编号更正为:“《关于**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盐发改[2024]92号、《关于**盐****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批复》盐发改[2024]106号”
二、本项目“第五章 供货要求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有所调整,现已上传澄清文件,请自行下载查阅。
其他事项不变,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秦****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