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汉康乡村**示范走廊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房改造研究性策划和方案设计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28-****1188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118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036 |
开标地点 | ****中心 | 开标时间 | ****1230 - 10:00:00 |
公示期 | 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8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0 |
**** | ****000.00 | ****000.00 | 90.77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00 | ****000.00 | 87.42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00 | ****000.00 | 86.26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张静 | 职称证 | (2018)****050 | 景观 | 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王继红 | 职称证 | ****1574 | 风景园林 | 正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王锐 | 职称证 | 201****6866 | 风景园林 | 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市******公司 | **市海绵城市****联通项目 | ****1215 | ****1130 | 总占地面积约290.94万平方米,其中包含水体面积约102万平方米,绿地约188.94万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55万平方米 | ****2280 | 张静 | ||
****集团有限公司 | ****中心周边生态景观及配套功能优化提升项目 | ****0904 | ****0806 | 项目建设面积约60万平方米,其中景观提升改造面积约451182平方米(详概算批复附件)。**工程费约66387万元。 | ****5891.89 | 程锐 | ||
**国际空港****公司(现更****科技城****公司) | 东一线、北一线道路周边景观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1201 | ****1121 | **景观绿化约142.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7553万元 | ****0942 | 张静 | ||
****集团有限公司 | 梓州大道综合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 ****0225 | ****0307 | 涉及提升面积约 171.7 公顷,其中绿地面积665193平方米(概算批复附件)。合同暂定工程**费约5.2亿元,景观工程部分**费约28432.38万元。主要包含道**梁工程提升、照明工程提升、交通工程提升、中侧分带及周边绿化带景观提升及街道一体化空间打造等。具体项目内容及规模以主管部门审定方案为准。 | ****8240 | 王建立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国际空港****公司(现更****科技城****公司) | 东一线、北一线道路周边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 ****1201 | ****1124 | **景观绿化约142.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7553万元 | ****0942 | / | ||
宁市******公司 | **市海绵城市****联通项目 | ****1215 | ****1130 | 总占地面积约290.94万平方米,其中包含水体面积约102万平方米,绿地约188.94万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55万平方米 | ****2280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西海岸南片区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1118 | ****0130 | 项目总规划面积约1118.85亩,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935.11万元。 | ****6014.40 | 王继红 | ||
**空港****公司 | 环港路西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 ****0803 | ****0320 | 本项目位于环港路东侧,**机场西侧区域,项目为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面积约 69.13 万平方米,工程**费约53803.65 万元。 | ****768 | 王继红 | ||
******公司 |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 | ****0409 | ****0715 | 工程**费:21150万元,对二绕与剑南大道互通至籍黄路约4.8km、籍黄路至**溪景区段约2.2km进行景观提升打造,主要建设内容,对剑南大道南延线、双黄路**段沿线约33.3万平方米进行量观打造(含分带绿化、绿化离带)**全线绿道、游步道、对籍黄路与剑南大道节点进行打造,全线选址建设3处配套驿站并配套相**市家具。 | ****250 | 高静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空港****公司 | 环港路西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 ****0803 | ****0320 | 本项目位于环港路东侧,**机场西侧区域,项目为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面积约 69.13 万平方米,工程**费约53803.65 万元。 | ****768 | / |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西海岸南片区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1101 | ****0130 | 项目总规划面积约1118.85亩,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935.11万元。 | ****6014.40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园艺****公司 | 2024年成****园区项目绛溪北组团(东)市政景观施工图设计 | ****1130 | ****0403 | 市政景观总面积47.75公顷(716.21亩),共有三处独立驿站,以及大型摩天轮(天府眼)基础。 | ****913.50 | 王锐 | ||
****科技城****公司 | 国际科教城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 ****0502 | ****1202 | 主要为绿化工程,项目占地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 | ****247.52 | 王锐 | ||
**县城乡****公司 | **县南门河棚户区改造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1208 | ****0430 | 景观提升的河道长度为6.77km,设计总面积390099.1m2。 | ****0000 | 汪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园艺****公司 | 2024年成****园区项目绛溪北组团(东)市政景观施工图设计 | ****1130 | ****0403 | 市政景观总面积47.75公顷(716.21亩),共有三处独立驿站,以及大型摩天轮(天府眼)基础。 | ****913.50 | / | ||
****科技城****公司 | 国际科教城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 ****0502 | ****1202 | 主要为绿化工程,项目占地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 | ****247.52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000元// | ****000// | 81.85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