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中心),****管委会、****集团、****集团:
为加快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79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发展设施农业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有效引导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通过项目设施,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活力与动能,全面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有效支撑。
二、贴息对象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三、贴息范围
(一)建设主体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现代设施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
(二)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贷款资金可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享受贴息政策的同笔贷款中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支持的在建、续建类项目,且2024年仍有设施农业相关贷款的,继续纳入贴息范围。
四、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境内的建设主体只可申报市级或县级贴息补助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五、实施流程
(一)贴息申请(2025年1月6日前)。符合支持条件的建设主体向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贴息申请(市属国有****农业农村局),并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管理。
(二)区县初核(2025年1月17日前)。建设主体提交贴息申请后,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初核,经评审论证、集体研究、公示等环节后,全部录入项****农业农村局。
(三)市级审定(2025年1月26日前)。市农业农村局比对项目库并开展审定工作,对于贷款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级实地复核实现全覆盖。根据全市贴息申请情况,市****财政局制定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并经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后,****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六、申报材料
(一)建设主体工商营业执照(以农户身份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2024年**市发展设施农业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1)。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
(四)贷款用于现代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相关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的已支出费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凭证发生时间须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有效凭证。
(五)2024年**市发展设施农业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2),由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市属国有企业填报并加盖印章报送。
(六)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印章后,由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统一报送市局两份,留存一份。市属国有企业申****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服务指导。各地要严密抓好贴息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市局。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督促项目实施,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助企纾困发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地要依托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将所有拟申请中央财政奖补的贷款贴息项目全部纳入储备项目库并全程监管,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并对贴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加强资金监管。发展设施农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撬动作用。
(四)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通过贷款贴息方式,有效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设施农业建设。要做实融资项目储备,优化完善对接服务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设专属产品,创新支持模式,制定出台更具针对性的优惠政策。
请各地于2025年2月7日前,将设施农业发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贴息资金要包括具体项目的贴息金额、贷款规模、所属领域、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主体、投资规模等基础情况,含本地自主安排贴息资金使用情****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559-****217;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联系电话:0559-****297。
附件:1.2024年**市发展设施农业贴息资金申请表
2.2024年**市发展设施农业贴息资金汇总表
**** ****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