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塑造服务本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和产业大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推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号)、《****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2027年定点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方式
**县职业技能培训2025年—2027年定点机构遴选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面向省内公开拟遴选5-10家社会信用度高、培训基础条件好、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好、取证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接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登记注册地在**南州范围内的机构,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地不在**南州范围内的机构,根据《****保障厅关于****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3号)文件要求,****学校办学情况2023年评估需为“优秀”等次。
(二)遴选条件
参加**县2025年—2027年定点培训机构遴选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培训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2.培训机构场地要求。****办公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配有办公设施设备。有培训理论教学场地、实操实训场地,能满足60人正常教学的教室至少4间,具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具备培训相应专业(工种)所必需的培训场所(租赁场地的,剩余租赁期不低于3年)、有满足培训专业(工种)匹配的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应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3.具有稳定、合格、****管理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资资格上岗证)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上岗所需的条件。
4.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5.遴选工种和设备要求。遴选工种****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工种范围内。具备培训相应专业(工种)所必需****管理所必需的视频监控设备。重点围绕符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市场急需紧缺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打造等需求进行遴选专业(工种)。
6.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7.申报机构在年审评估中评定为合格,法定代表人、申报机构举办者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培训机构因印证资料收集、培训补贴发放、实名制管理系统录入不及时等原因,影响属地人社部门年度考核和资金结算,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过程中因培训资料信息造假、不配合收集印证资料的、被属地人社部门停止开班的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3.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未按照属地人社部门要求整改的。
4.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或者进行**办学的。
5.培训机构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发生重**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7.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经费的。
8.各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结束、没有结论的。
9.未参加属地人社部门2023年年检或年检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10.存在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的。
三、参加遴选提交资料
报名所需材料和评分标准详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报名材料及评分标准》(附件3),资料需要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页码)后现场报名时提交,所有纸质资料扫描成电子档现场拷贝提交。
四、遴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本次遴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遴选资料。
(二)报名地点:****社会保障局四楼410室。
(三)联 系 人:王文超,联系电话:0859-****586。
五、遴选步骤
(一)资料初审
**县定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分标准初审参选培训机构上报的相关资料,初审评分8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审评分占综合评分的50%。
(二)现场评审
由**县定点****领导小组邀请成员单位组成现场评审组,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的原则,对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无记名评分。评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如有并列最高分、最低分的,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评审组评分的平均值为现场评分结果,占综合评分的50%。
(三)结果公示
按照各参加遴选机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报**县定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县2025年—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六、相关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1.在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培训补贴,或近****机关、审计和巡察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未按要求履行培训协议内容,不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未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擅自删减培训内容、缩短培训课时的。
3.将定点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的。
4.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简介),管理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入选签订协议后,2个月内未能在**县辖区内设置固定培训场所的。
6.经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附件:1.**县2025年-2027年定点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doc
****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