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4年 12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2-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071
通讯地址:**市**区**街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华电**市1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省**市**市张兰镇、连福镇、**镇一带 | ****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线路长度17kM,采用架空单回线路架设,全线共建设铁塔54基,配套光纤通信工程,在董村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间隔1个。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 |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的排污设施处置,严禁乱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架空输电线路满足电力设计规范要求,制**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输电线路避让居民区,严格控制线高,对地不小于设计规范要求。4、输电线路合理布置,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减少电晕现象的发生,降低运营期噪声影响;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噪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5、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档跨越张涧河,不在河道范围内设塔基;在**泉域重点保护区、灰岩裸露半裸露区,不得设置施工营地,不得堆放可以产生污染的建筑材料,加强污废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保护工作要求;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及废弃转孔向岩溶地层排放废污水。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清理、地面植被恢复、复耕;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跟踪观测;定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植被进行补植;加强环保认识,杜绝滥捕、滥猎现象。 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8日取得介****管理局项目核准批复(介行审项目核字[202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