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开放式
、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 ****交易中心(****)
地址: **省**市**区坞城南路50号
联系方式: 0351-****95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省公务用车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一)分包名称:公务用车添加LNG
(二)采购品目: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三)采购标的:公务用车添加LNG服务
1、标的名称:公务用车添加LNG服务
2、计量单位:公斤
3、标的服务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
直接选定
五、使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1.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
2.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 **省所属采购单位
3.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
**省
省本级
**市
**市市本级
**区
**区
**区
**区
**区
**区
**县
**县
**县
****示范区**开发区
******开发区
**市
**市
**市市本级
****区
平**
**区
**区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开发区
**市
**市市本级
****
****
****
**县
**
****开发区
**市
**市市本级
**区
**区
**区
**区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
**县
****开发区
****开发区
**市
**市市本级
****
**县
****开发区
**县
**县
**县
巴公镇
****开发区
**市
**市
**市市本级
朔**
**区
**县
**
**县
****开发区
**市
****开发区
**市
**市市本级
**区
**区
**县
**县
**县
**县
**县
**
**县
**县
****示范区**开发区
**市
**市
**市市本级
**区
**县
**县
**县
**县
**县
**
****开发区
**县
**
**县
**县
****开发区
****开发区
**市
河**
**市
**市市本级
**区
**县
**县
**
**县
**县
**县
**县
**县
岢**
**县
**县
**县
****开发区
五**风景名胜区
**市
****开发区
**市
**市市本级
**区
**县
**县
**县
**县
**
**县
**县
**
乡**
大**
**
永**
**
**县
****开发区
**市
****开发区
**市
**市
**市市本级
**区
**县
**县
**
**
**县
**县
**
**县
**县
**县
****开发区
**市
**市
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2.支付要求: 在完添加LNG服务后40日内完成付款。
七、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模块文本:
查看合同模板
八、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如本包件下期框架协议征集尚未签订,则经征集人书面通知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为止。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十、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规则
采购人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低优惠幅度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公务车辆(包括大车、小车、摩托车、特种车等等)所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该车辆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入围供应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公务车辆(包括大车、小车、摩托车、特种车等等)所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等与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无关费用的,入围供应商有权拒绝。
3、入围供应商应按公开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在协议期内,提供公务用车加油服务的入围供应商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包括但不限于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供应商授权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公务用车添加液化天然气(LNG)服务的入围供应商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包括但不限于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供应商授权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国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入围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有虚假信息对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4、在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供本协议规定的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并执行满足协议的价格优惠幅度。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入围供应商设备、设施、管理运营等发生足以影响提供服务质量及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入围供应商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入围供应商并与入围供应商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
3、入围供应商的设施设备、服务人员要求、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入围供应商按照约定协议价格优惠幅度向单位提供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并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优惠幅度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降低。当服务对象与入围供应商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入围供应商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5.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及采购人要求的信息记录台账上做相应更改。
6、入围供应商应当****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确认电子结算单,供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单位报销使用。
7、入围供应商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购买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单位报销使用。
8、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9、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10、对本协议履行情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十二、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将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2、协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在任何一方认为所需的合理时间内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三、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5、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要求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争议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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