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张强等15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个人申报)张强,男,1988年2月生,****公司****电站1-5号地块光伏发电工程电器安装工。2023年9月24日15:00,****电站项目工地放电缆时,不慎被电缆砸到左手。****医院诊断为:左尺、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个人申报)夏成财,男,1979年10月生,****公司承建中州禄****公司煅后焦项目木工。2023年11月11日17:30左右,****公司煅后焦项目施工撤木时,被钢筋掉落砸伤右手。****医院诊断为:右手第4掌骨骨体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个人申报)陈连明,男,1969年12月生,****公司承**钢转型升级改造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操作工。2024年4月2日15:00左右,陈连明在德钢转型升级改造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工地卸货时,右脚不慎被货物(门窗)压伤。****医院诊断为:右踇趾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个人申报)黄炳清,男,2005年1月生,**赛****公司承**钢转型升级改造炼铁主体辅助工程三电、电讯及自动化安装工程普工。2024年3月12日16:30左右,黄炳清在德钢矿焦电气室2楼用吊车搬运电器柜时,因电器柜需要辅助落地,黄炳清伸手扶电器柜时,被电器柜砸到右手受伤。****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开放性指骨骨折(第三指骨);2.右侧手指开放性损伤伴指甲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个人申报)孙榜富,男,1966年6月生,**厚厚****公司承建牟元高速项目妥安隧道工程开挖工。2024年4月4日早上6:00许,孙榜富在妥安隧道内开挖炮眼时,被隧道上方脱落的水泥板砸伤左腿。****医院诊断为:左侧胫骨平台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姚桂芳,女,1977年11月生,****医院急诊医学科护理工。2024年10月25日11:50左右,姚桂芳下班骑电动自行车回****大队违法办门口路段时,对方电动自行车因超车与姚桂芳所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姚桂芳摔倒在地,同路的同事看到姚桂芳躺在路上,见伤势不轻就拨打了120电话。****医院诊断为:1.左距腓前韧带损伤;2.右肘部、骶尾部软组织损伤。****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姚桂芳无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个人申报)赵祖明,男,1986年9月生,****服务部装卸工。2024年1月12日14:10左右,赵祖****服务部劳务派遣****公司场地装卸货物时,被同班组叉车司机驾驶叉车轧伤左脚。****大学****医院诊断为:1.开放性足损伤2左足舟骨、内侧楔骨、中间楔骨、外侧楔骨、左第2近节趾骨近端骨折,左第2跖跗关节、左楔骨间关节、左跟骰关节脱位,左距舟关节、舟楔关节半脱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杨寿志,男,1980年9月生,******公司矿山井下工。2024年11月24日14:30左右,杨寿志在井下中段4号采场排险顶部浮石时,被突然落下的浮石砸中右肩膀。****医院诊断为:1.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2.双肺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陶俊容,女,1970年5月生,**德****公司行车班长。2024年12月1日21:50左右(夜班时间:20:00至次日08:00),陶俊容在使用完老区炼钢18号行车后,前往16号行车的途中,不慎掉入雨排水沟里摔伤右腿。****医院诊断为:1.右侧胫骨平台骨折;2.右侧髁间棘骨折;3.右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副韧带及半月板损伤待排);4.右胫前软组织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何虎得,男,1965年3月生,天宝动物****公司操作工。2024年12月3日21:50左右(夜班时间:20:00至次日08:00),何虎得在车间机修检修稠浆泵时,用拉机拆卸电机轴承过程中发生拉机将轴承拉坏弹回到左眼眶,导致左眼眼睑处皮肤裂伤。****医院诊断为:1.左眼结膜裂伤;2.左眼角膜挫伤;3.左眼球结膜下出血;4.左眼上睑皮肤擦挫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施明美,女,1982年1月生,****煤矿有限公司饲养员。2024年12月3日23:50左右,公司安排施明美到一厂养殖点1号棚房屋内捉鸡用于发放职工元旦福利,施明美在抓鸡时左脚踩在架子上不慎踩空,摔倒跌落地上。****医院诊断为:1.胸部损伤;2.肋骨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彭正昆,男,1974年12月生,****小学教师。2024年12月3日17:54左右,****小学组织的教职工冬季****完小赛****小学代表队、平掌完小联队)比赛中,投篮球时不慎摔倒。****医院诊断为:1、右足第4、5跖骨基底部骨折;2、右距骨内下缘撕脱骨折。依据《**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何建勇,男,1987年10月生,****法院司法警察。因参加**市第三十五届“恐龙杯”篮球赛,2024年12月6日16时许,何****人民法院****体育局篮球比赛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医院诊断为:1.右膝前交叉韧带部分撕裂;2.右膝关节外侧半月板前角部分撕裂;3.右侧内侧副韧带损伤;4.右膝关节扭伤并关节腔积液;5.右侧胫骨内侧平台骨挫伤。依据《**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彭建琼,女,****学校教师。因参加**市第三十五届“恐龙杯”篮球赛,2024年12月7日20:30左右,彭建琼在参****学校****小学篮球赛第三局比赛中意外受伤。****医院诊断为:1.右肩关节前脱位;2.右肩关节前上盂唇损伤;3.右侧肩袖损伤(冈上肌腱、肩胛下肌腱损伤);4.右肩关节扭伤并积液。依据《**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李松倍,女,****学校教师。因参加**市第三十五届“恐龙杯”篮球赛,2024年12月9日15:30左右,李松倍在参****学校对****学校第一节比赛中,传球中跳起来接球时意外受伤。中****保障部队第九二〇医院诊断为:1.左侧腓骨远端撕脱性骨折;2.左足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3.左足跟骨、骰骨撕脱性骨折。依据《**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张强等15人申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社会保险股
邮编:651299
联系电话:12333、0878-****283
****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