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力度,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经研究决定,聘任李金龙等13名同志为**县“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满职务自动解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是监督检查。****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基层站(所)以及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重点检查行政审批流程、政务公开透明性、行政收费合理性、行政执法规范性以及业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等方面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反馈问题。深入企业和群众,积极收集民意民情,精准倾听并及时反馈企业与群众的诉求,对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总结,及时向县****服务中心报告,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力依据。
三是宣传推广。熟练掌握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策措施,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我县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优秀经验和成功做法,提升社会各界的营商意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四是建言献策。立足自身专业领域和行业视角,充分发挥优势,围绕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政策落地实施等方面,积极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县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要求
一是积极履职。踊跃参与全县营商环境相关的调研、座谈、宣传等集体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安排,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日常工作接受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的任务分配和指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规范监督。在自主开展监督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发现的问题线索,但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向社会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廉洁自律。严禁利用特约监督员身份干扰、阻碍各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任何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保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是严守秘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督查计划、结果以及评议情况等信息予以保密,不泄露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切实维护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保密性。
聘请“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是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关键举措,旨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加强社会监督,打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各位特约监督员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积极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携手推进**县营商环境的共建共享,助力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希望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工作,共同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附件:**县“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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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县“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选聘类别 |
1 | 蔡永文 | ****公司董事长 | 企业代表 |
2 | 高翔 | ****油厂工人 | 群众代表 |
3 | 郭彩霞 | **金****公司总经理 | 企业代表 |
4 | 贺明茹 | ****中心主任 | 无党派人士 |
5 | 郝海宏 | **安洁****公司党支部书记、**生活****公司总经理 | 行业协会、商会代表 |
6 | 李金龙 | ****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 人大代表 |
7 | 李正枝 | **县****公司总经理 | 企业代表 |
8 | 刘昱 | ****政府一级主任科员 | 民主党派人士 |
9 | 穆生莲 | **县金****公司总经理 | 自媒体代表 |
10 | 齐晓瑞 | ****政协****中心主任 | 政协委员 |
11 | 王飞艳 |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 人大代表 |
12 | 王旭 | 个体工商户 | 群众代表 |
13 | 张锦玲 | ****公司会计 | 企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