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中心(****急救中心大楼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疑问作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省智慧住建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相应承包人(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其他要求:应满足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中标单位负责协助招标人与消防部门协调,确保通过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问:因为消防工程需要单独办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会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请问本次消防工程招标中,类似业绩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上述消防验收意见书是否可以作为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竣工验收资料,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已经明确了业绩考核依据及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问题2:单位工程“抗震支架部分(消防)”中抗震支架工程为暂列金额,清单也列出抗震支架工程,是否重复
答复:没有重复,在“抗震支架部分(消防)”中“项目特征描述:详暂列金额”。
问题3:请提供防排烟及应急照明图纸。
答复:本项目工防排烟及应急照明图纸已在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中上传,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17日9:30,开标地点变更为:****服务中心****中心附近)3****中心第5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17日9:30。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以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建设局
电话:0735-****229
招 标 人:****;
地 址:**市罗家井102号;
联 系 人:廖先生、胡女士;
电 话:0735-****9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 系 人:易子杰、程旺、唐文婷;
电 话:0731-****5479、186****7155、15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