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脏污车洗车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脏污车洗车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德市旌发改行审〔2024〕2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旌发改行审〔2024〕2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旌****社区2组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房屋,**门卫、管理用房、车辆冲洗区、候车区、蓄水池、沉淀池、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监控系统、交安工程等以及购置洗车机等相关设备。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本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2)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1月01 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5年01月22 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 月22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德****改革局
地 址:**省**市**区黄**路99号
电 话:0838-****153
传 真:/
邮政编码:618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29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159****429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路39号**高新大厦1栋8-1、2、3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38-****60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2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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