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光伏/半导体新****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光伏半导体新****基地(一期)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内,占地面积约48033.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25万元,占总投资的7.71%。
项目主要建设甲类生产车间4栋(车间2设聚硫醇环氧固化剂生产线2条,车间1、3和4为二期预留),1座甲类仓库(存储硫化氢、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二丁基羟基甲苯和2,4,6-三(二甲氨基甲基)苯酚),1座丙类仓库(存储五水四氯化锡、硫氢化钠),1座储罐区(存储环氧氯丙烷、甲基叔丁基醚、盐酸)、1座备件库,1座公用工程站、1栋控制室和1栋办公楼,配套供气工程(空压机2台,制氮机1台)、供热工程(两台1吨/时的天然气锅炉,一备一用)、制冷工程、消防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聚硫醇环氧固化剂1200吨。
聚硫醇环氧固化剂生产线以聚醚多元醇为原料,在催化剂的作用下,与环氧氯丙烷发生开环反应形成中间体氯代物,进而在催化剂作用下与硫氢化钠发生取代反应生成多硫醇固化剂。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原料预处理一烷基化反应一粗品制取一粗品萃取一粗品酸洗一产品精制等,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化学反应过程在密闭的反应釜等设备空间内进行。
二、项目符合《**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理局关于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许可意见书(崇应急〔2024〕26号)。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要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碱性分液罐碱性废水和酸洗釜排放酸性废水混合中和后进入MVR蒸发浓缩系统,产生的冷凝水与原料预处理冷凝水、地面冲洗水和设备冲洗水均进入日处理能力为50立方米的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调节池+酸化池+EGSB反应器+A/O反应池+絮凝沉淀”工艺。排放废水环氧氯丙烷、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甲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直接排放限值要求,氯化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工集中区废水专用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成运营后,排放废水环氧氯丙烷、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甲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氯化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其他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化工集中区废水专用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项目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
4.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土壤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取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组织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栏,采用洒水车定期对施工作业场地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减少扬尘的产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装载过满,防止沿途洒落易起尘物料,车厢应密闭或遮盖;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应当密闭处理或遮盖抑尘。
2.项目烷基化反应过程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气体经冷凝器冷凝后回流至反应釜中,剩余不凝气进入工艺尾气处理装置;主反应釜废气经碱喷淋回收后进入工艺尾气处理装置;精品蒸发过程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气体经冷凝器冷凝后返回粗品萃取工序,剩余不凝气进入工艺尾气处理装置;原料预处理废气、萃取釜废气、酸洗釜废气经集气管输送至工艺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工艺尾气装置采用“二级冷凝+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工艺废气经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处理站EGSB反应器产生的沼气输送至燃气锅炉进行燃烧;蒸发浓缩过程产生的混合气体经冷凝装置冷凝后,剩余不凝气送至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酸碱中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吸收釜吸收后送至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冷凝+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项目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送至罐区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罐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冷凝(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5.天然气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要求后,通过1根25米高烟囱(DA004)排放。
6.采取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硫氢化钠等物料投加严格按规程操作,投加完毕后及时关闭投料口,防止物料泄漏。储罐选用固定罐,设置水喷淋设施、氮封装置(易挥发性物料储罐)和双管式物料输送系统;定期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的泄漏检测;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三)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泵机、风机等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基底、压缩机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润滑等,确保各种设施正常运转。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四)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浓缩结晶母液、废滤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化学品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按要求申报相关资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2.项目MVR蒸发结晶系统产生的氯化钠晶体处置前应进行危废鉴别,如属于一般固废则外售纯碱、工业盐等加工企业综合利用;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各个废气处理系统冷凝装产生的冷凝液经独立收集罐进行收集后,下层溶****处理站进行处理,上层溶液泵送至粗品萃取过程回用。
(五)落实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环氧氯丙烷、硫氢化钠、甲基叔丁基醚、硫化氢、盐酸(20%),厂内最大贮存量分别为95吨、18.5吨、59.2吨、2吨、88吨。环氧氯丙烷、甲基叔丁基醚、盐酸存储于储罐区,硫化氢气瓶存储于甲类仓库,硫化氢钠袋装存储于丙类仓库。
2.危险化学品原料的运装应委托有承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装卸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化学品贮存须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3.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容积应大于罐区内最大储罐有效容积,硫化氢气瓶存储区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厂区设置一个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排水管网(雨水管网)全部设置切断装置,严防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外排。
4.日常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制定严格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规定,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所列的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环境局,项目投产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
七、由**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环境局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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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