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华润电力**县200MW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储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7687
地址:****中心南区3号楼25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听证。
2024年10月25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华润电力**县200MW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储能电站工程 | **省**市**县城郊乡李湖村 | **** | ******公司 | **220kV升压站工程:主变户外布置,规划主变容量2×260MVA,220kV出线2回,本期**主变容量1×260MVA,220kV出线1回。 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由24个2.5MW储能单元和24个5MWh并联组成,单个2.5MW/5MWh储能单元由1座储能变流器集装箱和1座储能电池集装箱组成。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中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2)施工噪声:挖掘机、汽车式起重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此外还有交通噪声。 (3)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升压站、储能电站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方面。 2、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升压站运行时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废气:食堂油烟。 (3)噪声:升压站运行产生的噪声。 (4)水环境: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5)固体废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储能电站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维修废料、废矿物油、废旧铅酸蓄电池。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网格员、监督员、管理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理,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防止污染环境;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加强扬尘防治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和重点环节扬尘综合治理。 (2)水污染: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电站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砂池、设置车辆冲洗台,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及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拟设1座化粪池,**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生产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化粪池在施工完成后覆土掩埋并植被恢复。 项目选址距离地表水体较近,对于临近水体施工,还需采取以下措施: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禁止在水体旁清洗施工车辆。 (3)噪声: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场地周围应尽早建立围挡、围墙等遮挡措施,尽可能的减少项目建设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设在远离敏感点的一侧。同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合理设置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施工场地。施工中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可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固体废物:压站、储能电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生态环境影响:①避让措施: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造成碾压和破坏。②减缓措施:施工临时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恢复。升压站、储能电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尽量减少地表植被占用和破坏范围。③修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④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开始前需进行表土剥离并储存,在施工结束恢复植被时使用。⑤管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项目选址时尽量避开居住区;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第一年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运行期间存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跟踪监测。 (2)大气环境影响环保措施: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90%)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2dB(A)以内,声功率级不超过88.5dB(A);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第一年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运行期间存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跟踪监测。 (4)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风电场升压站、储能电站投运后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肥田不外排。 (5)固体废物环保措施: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储能电站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直接由厂家回收;升压站维修废料定期收集后集中外售处理;升压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收集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升压站的主变压器或电抗器进行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应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