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5日,对**县X006塔石线改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006塔石线改建项目基本情况
**县X006塔石线改建项目,工程起点位于塔埔村南分干渠桥,路线向南,穿过现状新菏铁路,终点止于省道311,路线全长5.556公里。设计图纸要求:下穿铁路段道路保持现状,铁路以北水泥路挖除**,其余段落沥青道路铣刨后加铺罩面。本项目仅对道路路面结构进行改建,改建后恢复道路标线及标志牌等安防设施。
(二)立项批复及财政评审情况
2022年5月16日,****委员会《关于**县乡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延发改[2022]62号文件)批准建设,同意**县X006塔石线改建项目实施。
2022年12月9日,****中心评审出具《**县**屯—文岩六支渠和塔石线改建项目投资评审报告》(延财投审[2022]140号文件),对塔石线改建项目核定工程造价2194.55万元。
(三)合同签订情况
2023年2月28日,本项目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2023年3月10日,****运输局与******公司、**鑫****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2194.47万元,与******公司签订了的监理合同,签约合同价21.80万元。本项目签订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工期为50日历天。付款方式为:路基完成后付至合同总额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一年后付清。
(四)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3月12日开工,2023年4月30日竣工,******公司出具了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结论为合格。2023年12月6日,相关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
本项目送审金额为2264.30万元,其中:合同部分2104.16万元,设计变更部分160.1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运输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与施工单位等各参建方密切配合,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提供的财务资料、项目竣工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该项目在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的问题,致使工程价款多计84.63万元。
(二)变更手续不齐全。2023年3月16日,******公司出具技术联系单,应甲方要求,对本项目部分道路做法进行变更,增加路缘石及排水沟,未见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出具的书面变更要求。
(三)设计不合理。本项目于2023年3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2023年3月16日出具设计变更单,应甲方要求,对本项目部分道路做法进行变更,增加路缘石及排水沟。本项目签订合同6天后出具变更,建设总投资增加了69.82万元。本项目为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在前期设计时不合理,未全面准确的考虑需要改造的内容。
(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运输局与******公司、**鑫****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路基完成后付至合同总额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一年后付清。截止到审计时,该项目已完工。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1755.57万元,未支付1755.57万元。
(五)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理单位未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计划没有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的签字。按照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工作计划要求,在施工期间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参加工地例会,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在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组织1次监理例会和3次工程例会,均未要求参与各方签字。
(六)施工单位管护不到位。本项目竣工验收以后(质保期内),道路两侧部分路沿石被碾压损毁,部分排水沟被拆除、损毁、封堵和掩埋,致使已建工程遭到破坏。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交通运输局与施工企业依法据实结算;对变更手续不齐全问题,****运输局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办理变更手续,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发生;对设计不合理的问题,****运输局对本单位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对未按标准设计的现象进行排查,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发生;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运输局严格执行合同,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运输局督促监理单位对监理档案从新梳理,补充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规定执行;对施工单位管护不到位的问题,****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整改完毕,对已建工程加强管护,确保该工程不再遭受破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
(一)严格审核竣工结算,据实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确保工程量据实计量,对竣工结算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管理规范化。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全流程控制,定期督导检查,多措并举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参建各方的监督管理,确保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相关资料具有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提高管护质量。建设单位应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后期管护的宣传工作,提高项目区群众认识和管护的自觉性。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确保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