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市**区**万达甲级写字楼C座303 | 1,020,000.00元 | 94.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100 | 生态**调查与监测服务 | **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 | **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王樗(采购人代表)、罗珊、吴蔚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照成交金额2%收取),不足6000元的按照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公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政采贷”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银行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部 0817-****901 农业银行:客户部 0817-****739 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678 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部 0817-****727 交通银行:普惠部 0817-****019 天府银行:****事业部 0817-****300 邮储银行:****中心 0817-****289 **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989 **银行:市场营销部 0817-****135 ****银行:****中心 0817-****233;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股室:****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398,联系地址:**市**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收款单位:****,银行账号:4402 2501 0910 0029 754,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长**一路支行,缴纳服务费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名称:****
地址:**省**市**区松林路63号
联系方式:189****3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江东****广场3栋18楼1816室
联系方式:152****35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2****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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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