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设置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办公室,各县(市、****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绵投集团: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停车场设置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各县(市、****政府,****管委会****建设部门要按《****停车管理条例》规定,切实牵头做好**停车管理工作,相关工作联系方式于11月30****住建委。
******委员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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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626,邮箱:****@qq.com)
关于****停车场设置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管委会,各县(市、****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停车场设置,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345号)、《**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现就我市****停车场设置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城市建成区内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城市公共场地,经住宅小区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利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业主共有开放式场地,以及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场地****停车场(泊位)(以下统称“临时停车场”)适用本通知。
二、基本原则
临时停车场设置遵循合理布局、多元共建、规范管理、方便公众原则,鼓励利用****停车场,****停车场布局结构,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职责分工
市住建委负责****停车场设置管理工作;****园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受理****停车场设置书面报告,组织现场查勘及会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城市管理、**机关交通管理、消防救援、综合执法、****人民政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停车场现场查勘、指导会商等工作。
四、主要内容
在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城市管理主****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依法利用城市****停车场,****住建委。
经住宅小区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利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业主共有的开放式场地,以及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场地****停车场,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报告会商
1.提交报告。临时停车场设****园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人为住宅小区利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以及待建土地、空闲场地等的使用权人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人、承租经营人。
2.查勘指导。****园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收到报告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本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综合执法、****人民政府)等部门对报告人提交的土地使用权有关文件、临时停车场用地范围;停车位数量及类型、出入口数量及位置、车行通道、人行通道、标志标线;占用市政公用设施、出入口占用人行道;照明、排水、防火等应急设施;住宅小区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相****停车场的意见建议等进行现场查勘指导。
3.论证会商。****园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在组织现场查勘指导后,****停车场设置报告是否符合《条例》要求进行论证会商,论证会商意见应形成纪要,明确停车泊位数量、类型和位置、出入口数量、人行通道、标志标线、应急防灾设施等设置要求,以及经营管理等内容。会商审议符合条件的,应将纪要、书****住建委备案。
(二)规范设置
临时停车场应按照《条例》第二十四条要求进行设置,统筹考虑停车需求、道路交通条件以及对周边环境影响,在满足采光、结构、消防、环保、安全等条件下,合理确定停车泊位数量、出入口、交通组织等总平面布局。临时停车场设置应当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及规划绿地,不得借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出入口,不得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和登高立面,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正常使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场地平整,按照停车泊位标准施划泊位标线,按规定设置无障碍车位和充电设施,****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道闸,将数据接入市级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对公众经****停车场要按《****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川市监发〔2023〕55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绵办规〔2023〕6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和制作标牌,执行关于免收停车费的规定。设置完成后,****园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本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综合执法、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查勘指导后投入使用。
(三)日常管理
1.运营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设置、谁管理、谁维护”原则,临时停车场经营管理人既是日常运营管理主体,也是安全责任主体,统筹做好车辆停车秩序、环卫保洁、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执行《条例》关于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2.变更报告。临时停车场经营管理人市场登记事项、经营管理人、承租经营人、停车设施基本信息等发生变更的,经营****园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加强监管。****园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停车场设置和运行情况,督促经营管理人向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提交设置报告。
4.停用拆除。各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机关交****停车场设置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公众意见大、周边停车设施泊位充裕、严重影响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行、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形的依法依规停用。临时停车场因自身原因停止经营的,经营管理人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各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进行报告,临时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