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市**区城乡供****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市**区城乡供****水库工程位于**市**区回龙乡浒洲村甘源山涧,坝址位于康中下游500m,工程任务为供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进水引水系统、坝顶溢流堰、边坡工程等枢纽工程。本工程为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Ⅳ等,其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坝顶溢流堰、进水口按4级建筑物设,附属建筑物等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工程按5级建筑物设计。拦河坝坝型为砼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48.5m,水库总库容为438.25万m3,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引水系统布置在右岸坝段,由埋管式分层进水口、坝后引水钢管、闸阀控制室、生态放水管组成,水库设计引水流量为0.231m3/s;泄水建筑采用坝顶溢流,不设闸门型式。项目总投资12907万元,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的2.21%。
****集团******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甘源溪流域综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科学设置临时工程,施工边界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临近生态红线处应设置临时围挡,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对植被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中应采取遮盖、拦挡等表土防护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对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运行期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配备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控设施,以确保下坝生态流量不低于0.0494m3/s,优先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采取增殖放流措施,保护流域鱼类种类多样性。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应分段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蓄水前开展库区生态环保清理,做好库周、库尾污染源治理和管理,降低水库水环境风险,确保供水水质安全。严格落实低温水减缓措施,取水口采用分层取水方案,分层取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工程蓄水后,尽快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做好库区上游农村面源污染控制。运营期办公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绿化浇灌,不外排,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容积不低于22m3。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下泄流量及水温的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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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