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拟对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管理局拟对**市**区演**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区演**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undefined(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310
通讯地址:**市**区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
邮编:570100
项目名称: | **市**区演**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演**东排村、**尾村、下塘村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针对演**附近连片养殖区域淡水养殖户排放的尾水进行集中收集和达标处理,并将处理后达标的尾水回用于水产养殖。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市**区演**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的建设能解决该区域养殖尾水超标排放问题,能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1)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牧渔业”中的“21.农村水系整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因此,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是相符的。 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省产业准入限制禁止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 (2)相关规划 本项目符合《**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2020-2030)》等相关规划。 (3)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省红树林保护规定》(2023年修订)、《**市水产养殖禁养区清退工作方案》、《**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方案》等环保法律法规及文件。 |
选址合理性: | 无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1)废水:运营期处理达标后,回用作养殖池塘用水,废水不外排。 (2)废气:运营期主要为无组织恶臭气体。 (3)固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地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 (4)噪声:****处理站厂界昼夜噪声值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1、废水 本项目主要解决演**附近连片养殖区域淡水养殖户排放的尾水。项目采用“高效生态净化池”工艺(调蓄池-絮凝池-沉淀池-生物净化池-生态滤池),尾水处理后主要指标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标准限值后回用作于养殖户养殖用水。 2、废气 本项目废水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站周边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约90m的下塘村,根据本报告核算,厂区恶臭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强度较低。本项目废气经采取除臭措施后对周边居民大气环境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项目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声源设备考虑采取几座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本****处理站厂界昼夜噪声值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污泥晒塘采用生石灰消毒后,清挖作为塘埂、护坡材料;废弃湿地植物、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环境局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NO2、O3、PM10、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河长制监测数据》可知,演丰**、演丰西河**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根据项目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的监测,项目所处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
环境风险控制: | (1)设备检修分批进行,主要建筑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 (2)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严格控制各处理单元工艺参数; (4)主要操作人员上岗前严格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5)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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