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管局数字城管运行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问:一、关于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第2条的疑问
1、(内容或条款)第四章评分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办法-2.3.2评分细则-评分内容投标人业绩一栏-评分标准第二条:
投标人具有信息采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智能化采集服务)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注:满分15分。
(1)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为评审依据。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
(2)智能化采集指包括无人机、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机动车车载视频采集等在内的采集方式。
(3)同一合同中包含上述多项业绩内容的,仅以最高分计分1次,不累加计分;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该业绩要求是必须同时满足无人机、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以及机动车的车载视频采集这三项智能化采集方式吗,还是只需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得分(是“和”的关系还是“或”的关系)
3、建议明确该条评分标准。
答:智能化采集指包括无人机、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机动车车载视频采集等在内的采集方式,上述任意一种采集方式均予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路118号
联系方式:0551-****5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79、****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敏
电话:0551-****1979、****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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