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项目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加油站项目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省******办事处药都路1289号 |
招标联系人 | 孙振义 | 联系方式 | 131****112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文采路800号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康 | 联系方式 | 0558-****10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加油站项目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文件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加油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BZSJ2024GC548号),现将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2条款修改为: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不低于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中进行扣除(除农民工工资外),若第一次支付工程款金额少于预付款,在第二次支付工程款中继续扣除(除农民工工资外),以此类推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从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开始至最后一次预付款扣回为止。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如需提供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等形式)。”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主要材料推荐品牌要求,序号3、6、7、14中备注修改为:“施工前中标人提供样品,由建设方确认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4年12月31日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4年12月31日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