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大于村村南2.3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于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市****村委会院内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村南2.3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5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公开竞价范围及四至 发布方将位于****村南耕地2.3亩经营权对外公开竞价,从事种植业,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2.3亩耕地四至为:**沟、南至排河、西至沟、北至路。(参与公开竞价视为认可土地亩数,竞价完成后不再测量)。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4年,即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止。(如不足4年情况下,按整4年计算)。发包方于2025年1月20日将土地交付承包方。 三、公开竞价方式及底价 1、底价为:每亩每年500元。 2、公开竞价方式:**市农交所网上公开竞价。 3、竞价保证金:保证金460元。 4、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公开竞价,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竞价流程:详见发包公告。 四、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发包方非法干预承包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伤害的,发布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 五、特别约定 1、该地块土地为大于村集体所有,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己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2、承包期满,承包方需将承包地内农作物秸秆清理干净(不得原地焚烧)。 3、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发包方可另行挂牌流转,若发包方与新的受让方达成流转协议,则承包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时交还承包的资产,不得妨碍新的受让方使用。 4、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双方进行协商。 六、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竞价在**市农交所公开进行,竞价具体流程等详见**市农交所关于****村南耕地2.3亩经营权公开竞价公告(**农交所网址:www.****.com)。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46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2264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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