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发文字号: | 江农发〔2020〕81号 |
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6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11号)和《****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江财农〔2020〕158号)等文件精神,公开申报我市“猕猴桃精****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为2020年省****基地创建项目中部分建设内容,****基地5个,****基地财政扶持资金5万元,财政资金主要扶持范围包括标牌标识、品种引进及改良、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推广活动、品牌建设等。
二、申报对象。
1.**市域各猕猴桃生产经营主体。
2.创建基地已通过绿色食品认定或计划列入2020年度绿色食品认定的猕猴桃生产经营主体优先申报;
3.项目实施主体近3年无各类财政项目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记录,****政府各项工作。
三、申报材料。
1.**市猕猴桃精****基地创建申报简表(附件1);
2.创建工作方案(对照附件2考评内容,包括主体概况、基地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环节、效益估算、实施进度、保障形式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示范基地面积流转证明材料;
5.提供无多头或者重复申报项目说明;
6.示范基地申报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由相关单位自愿申报,申请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经各乡镇(街道)审核后,其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2.评审原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按“2020年省级精****基地创建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表”(附件2)“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选取,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3.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叶方伟,
电话:135****1649
市农****推广中心 谢义福,电话:139****6417;
附件:1.**市猕猴桃精****基地创建申报简表 附件1-2
2.2020年省级精****基地创建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表
**** ****财政局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