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新城2023年绿环绿道建设工程苗木搬迁工程——招标文件公告
招标公告
**** | 招标人地址:**市**区华青南路777号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旭帆 | ||||||||||
136****2271 | |||||||||||
****2023年绿环绿道建设工程苗木搬迁工程 | 建设地点:**市**区南至淀浦河,北至白米泾,贯通道总长约15.8千米,选线路径由南至北为:三分荡周边—港周路—盈朱路—天恩桥一路—蒋墩港—青赵公路 | ||||||||||
为配合****2023年绿环绿道建设工程拟将指定区域、指定数量的苗木进行移栽、外运等,所有移栽苗木均须确保100%成活率直至1年养护期结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8667.750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86.9318 | ||||||||||
3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
投标人应为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具有《**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或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 | |||||||||||
邮件获取 | |||||||||||
2025-01-01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1-21 13:30:00 | ||||||||||
1.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 2.请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5日(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00时(**时间)将下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核验:(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在开标现场现金收取。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核查报名单位的真实情况,凡弄虚作假者,禁止参与投标。 | |||||||||||
**市**区**路950号8号楼1001室纸质文件递交 | |||||||||||
2025-01-21 13:30:00 | |||||||||||
**市**区**路950号8号楼1001室 | |||||||||||
综合评估法 | |||||||||||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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