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123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回收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
2. 建设地点:**市安开路1号(安东园)
3. 建设单位:****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5. 项目概况:****位于**省**市**市安开路1号(安东园),主要从事餐厨废弃物和餐厨废弃油的回收处理。本项目已于2024年5****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4]C051261号),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设计规模为餐厨废弃油30t/d。本项目租赁****公司的一栋空置厂房(约1600m2)作为生产用地及办公用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聘有职工1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65天,每天8h,1班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配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调节+混凝反应+絮凝沉淀+UASB厌氧+AO+二次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水量为8t/d****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处理厂处理,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晋****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处理厂处理,晋****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配置 1 套“气液分离器+干式过滤+活性炭+CO催化燃烧”废气设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标准(NMHC≤1.8kg/h);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000 无量纲)。
因此,在确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震垫、车间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渣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外售养殖企业作为原料使用;其中废****收购站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水污泥暂存于一般工业 固废暂存场所,交 由具有主体****物资部门回收利用;隔油油脂收集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