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开发区苗圃养护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上派镇上小路与翡翠路**西南国际车城B座1506室
成交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开发区苗圃养护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1、绿化养护:中耕除草、根盘及边沟整理、树木扶正、萌蘖枝抹除、死亡苗木清理、病虫害防治等。 2、环境卫生保洁:园路、圃地等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等。 3、看护与秩序管理:看护各项基础设施、树木的完整性不遭到破坏; 4、城市创建及应急管理:按照城市创建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做好抗旱、防汛、抗台风、除暴雪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完成业主临时安排工作。 5、台账管理等。 服务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开具的进场令日期起算)。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金祥、邓小荣、田炳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国际B座写字楼13楼,联系电话:0564-****02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丽景苑综合大楼19楼
联系方式:0564-****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国际B座写字楼13楼
联系方式:0564-****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工
电 话:0564-****023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