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服务中心运维项目(软件部分)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运维项目(B包:**区决策气象服务信息支持平台部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
联系方式:0755-****895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花园城第五期第一栋04层4B
联系方式:138****4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区2024****中心运维项目(软件部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心系统平台日常维护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5000
合同金额: 33.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6月9日-2025年6月8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31
九、其他补充事宜: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订了《**区2024****中心运维项目合同(软件部分)》(合同编号:深**应急合(2024)40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现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主合同达成以下变更协议: 第一条变更工作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主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第4项 灾害天气过程的现场24小时保障服务 针对台风、暴雨等重大灾害天气,技术服务商指派技术维护人员,提供灾害性天气过程现场24小时保障服务,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及时可靠的气象应急服务。依据应急响应规则及根据甲方要求,由技术服务商安排维护****管理局24小时现场待命,提供现场保障服务,随时解决系统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完成恶劣天气服务保障工作。 删减上述灾害天气过程现场24小时保障服务工作内容,相应核减该项报价费用5.5万元。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方式变更: (一)根据本变更协议第一条,主合同第三条第一款合同总额:本合同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元整(¥335,000.00元)变更为本合同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二)主合同第三条第二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首期款(50%)费用为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167,500.00元)变更为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首期款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167,500.00元) (三)主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目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尾款(50%)费用为人民币: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167,500.00元)变更为项目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12,500.00元)。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内容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原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执行。 (二)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式4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3份,乙方执 1 份。 (四)协议项下的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快递被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乙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 甲方通过该联系方式传递的信息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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