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食堂一楼、三楼承包经营权
东和食堂一楼、三楼承包经营权
项目编号:****
47.00 万元/年 |
出租场地的面积为约2660.17㎡,其中一楼约1712.32㎡,三楼约947.85平方(以实际为准,如有出入,不调整成交价); 特别说明:一楼建筑面积中除出租面积以外的区域为公共区域,为创建良好的就餐环境,满足师生对高品质餐饮服务的需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公共区域进行装修改造,相关装修方案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所有装修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到期后,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2025-01-02 |
2025-01-16 |
**市留和路359号11幢一楼、三楼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8)**市不动产权第****842号,规划用途为非住宅。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特别提醒:本项目所有意向方、投标人必须通过“浙企采”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报名手续,并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文件。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陈经理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0678 | |
联系地址 | **市**区留和路359号12幢2层224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7.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实际年租金以保底年租金及“年营业额的3%”孰高原则确定: (1)租赁期内,租金按本项目的总营业额的3%提取; (2)挂牌底价及成交价为保底年租金,若年度租金金额低于保底年租金的,则按保底年租金收取。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保底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以后每季度根据实际营业额比例结算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一楼食堂,三楼办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学校相关规定委托****组织公开招标。东和食堂一楼、三楼出租面积约:2660.17㎡,其中一楼约1712.32㎡,三楼约947.85㎡,具体以投标人实地勘察为准。投标前,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投标人响应前应充分勘查现场,充分了解招标人现有环境和需求,给出完整解决方案,以做出准确报价。因现场勘查不充分导致的报价缺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现场勘查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0678。 特别说明:一楼建筑面积中除出租面积以外的区域为公共区域,为创建良好的就餐环境,满足师生对高品质餐饮服务的需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公共区域进行装修改造,相关装修方案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所有装修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到期后,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2、****大学小和山校区共有3个食堂,东和食堂为其中之一。项目业态要求:一楼包括自选快餐(即智慧餐线)、风味档口、休闲饮品、西式简餐、茶饮西点、炒菜等或经招标人书面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楼企业办公或经招标人书面许可的其他项目。所有装修改造工程需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并接受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检查。 3、食堂整体出租,不允许转租、分租。物业管理费按1.5元/㎡●月的标准收取(面积按出租面积计算,年物业管理费约4.79万元)。电费暂定按0.592元/度,水费暂定按3.52元/****学校职能部门水、电等收费标准调整则作相应调整)。中标人自行处理装修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各项费用支出。 4、租赁期限:自签约之日至2029年11月17日止。考虑到终止时间正值学期中不利于下一期招标工作开展,以及项目实际开发情况,届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补签协议确保项目平稳过渡。 5、食堂整体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投入均由中标人出资,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的,原中标人具有优先租赁权。若合同期满5年后双方未能续签延期协议的,中标人须承诺不予拆除或破坏所有固定装修以及涉及基础设施类的改造工程相关的设施设备(包括燃气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等),室内固定装修、燃气改造工程等设施设备的产权无偿赠予招标人所有;其他场地内可移动的物品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投标人在装修及周围环境改造方案中提供整体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一次性投入的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其中一楼装修部分不低于500万,整栋楼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不低于130万,一楼和三楼消防改造工程不低于100万。在实际改造过程中,经学校同意且投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各分项报价可以做局部调整。若实际开发过程中,中标人需引入**品牌方的,须经招标人认可。**品牌方的装修投入招标人未认可的,将不纳入结算审计范围之内。改造工程需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中标人须做好建设、消防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6、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烟道清洗工作由招标方统一组织(每年不低于4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要做好隔油池的建设和相关的消防设备建设。 7、中标人在经营中只能通过由招标人指定的收费终端机结算,不得收取现金,如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结算,必须对招标人开放查询权限,所有支付方式使用需提前向招标人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应账户密码备案。招标人指定的收费终端机由中标人自行购买。校园一卡通设备及信号线布线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装修改造要求等要求详见项目附件《招标文件》。 | ||||
租期 | 截至2029年11月17日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投标人须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支付形式:转账、银行汇款方式。 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招投标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登录“浙企采”平台(https://www.****.com)—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投标保证金支付,逾期无效。 2、投标文件的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开标及资格审查: 开标: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企采”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资格审查:项目开标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
项目附件 | 《招标文件》.pdf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400-****-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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